“驾照捆绑驾校”的“潜规则”
毕诗成
【全文】
一个进步的社会,“捆绑式”的强制原则必然是要渐趋减少的,公民自主选择的方式必然是要渐趋增加的。一项明显不合理的做法竟然能够大行其道,未免是对行政权力的莫大讽刺。
8月25日《南方周末》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深圳“刁民”的战斗故事 ——这个化名为樵凌的人在部队服役时掌握了娴熟的驾驶技术,但在以个人身份报名考驾照时却被拒绝,于是把深圳市车管所告上法庭。结果是恰逢今年8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出台新规定,取消了“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的说法,在法院方面做出“此案延期判决”的意见之后,禁不住樵凌的软磨硬泡与媒体报道,深圳市车管所“特批”了樵凌报名,在交了120元报名费之后,樵凌轻松通过了考试,拿到了驾照。
结果不错,但却注定是“一个人的经典”——在其他人以“个人身份”再来报名的时候,仍然得不到通过,理由是“车管所没有接到通知,《驾校培训记录》必不可少”。虽然公安部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只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就可以报考驾照,虽然广东省也取消了“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的增设条款,但业内人士还是给受到“刁民”鼓舞的人兜头一盆冷水:“樵凌是个特例,很难推广”。至于原因,则是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的——驾校背后巨大的利益纠葛。
利益纠葛可以对抗法律法规?你还别不信,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大量存在的当下,千万不要低估这股“反潮流”的力量——这种力量常常可以主导一个领域的“规则”。老早以前,就有“业内人士”现身说法:说大批社会化经营的驾校要么由交通部门间接开办,要么与他们有紧密联系,至于驾校考试名额的多少,更是取决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因素”——现身说法的人也算不少,说法不同,但结论指向基本一致:驾校高额利润的背后,有太多瓜分利益的“黑手”。
或许,正是如此的利益链条,才维系了驾照与驾校之间成为坚不可摧的“同盟者”。明白了这“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理解一些地方性法规为什么在“取消驾校培训记录”之后,自学驾驶考驾照的途径在昙花一现之后迅速被堵死。
强调驾校培训记录的人有个似是而非的借口:避免“二把刀”驾驶员上路。问题是什么是衡量“二把刀”的标准?既然驾驶员考试标准是国家制定的——作为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开车上路的标准,如果能通过考试,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吗?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驾校不正规的“搅和”,才更容易让更多的“二把刀”掏钱“买”到驾照后,堂而皇之上路,充当“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