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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即法律——从《贞观政要》对唐太宗的评价看中国的法律与道德

  读过《红楼梦》的人,大概会记得贾蓉转述的那句民谚“脏唐臭汉”。这“脏唐”之脏,第一个脏在李渊身上,第二个就脏在唐太宗身上,而且是子过其父,脏乎其脏。接下去的20个皇帝,又有哪个洁净呢?
  或问,《贞观政要》是正牌史家撰述的正经史书,不是野史小说,怎会与史实有那么大的反差呢?平心而论,这倒不能全怪吴兢。李世民不比庸常之君,他并不满足于打天下,坐江山,还有救世匡俗、挽回道德人心的壮志雄心。你看他登基伊始,便信誓旦旦地宣告要“专以仁义诚信为治,望革近代之浇薄”。做臣子的,哪个不期盼遇上个圣明的君父呢?吴兢绝非阿谀邀宠的小人,他编撰此书的目的,原是要为后来的人君树立效法的榜样,碰巧李世民确有其英雄光彩的一面,于是便刻意将另一面给忽略了。
  做民众的道德老师
  李世民和吴兢大概都没有料到,无论从道德语境还是法律语境上说,由官府做民众的道德老师,不特起不到惩恶劝善的作用,恐怕还会适得其反。
  儒家经典《大学》说:“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这段话,李世民本人也很熟悉,但还是明知而故为。他声言要拯救道德,仪范天下,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他身上,道德瑕疵实在是太多了,做个反面教员绰绰有余。后人非要让他担负起那样的重任,也是“爱之适所以害之”。
  用纯正的儒家价值标尺衡量一下,唐太宗不要说是“圣”了,连“仁”都算不上。宋代大儒张载就说过:“唐太宗虽英明,亦不可谓之仁主。”这话还是很客气的。史书上飘忽闪烁的“玄武门之变”,若站在儒家道德立场上看将去,活脱脱就是一出逼父、弑兄、屠弟,抢班夺权的连台大戏。老实不客气地说,李世民不是什么圣王英主,而是不忠不孝的乱臣贼子。
  若说李世民内心中一点善端都没有,那也不合实情。你看他在夺权当政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确实是招贤纳谏,广事宣讲仁义诚信之道。《贞观政要》收录的这方面的言行很多,不可能全是无中生有,虚捏出来的;也不能说,他只是唱唱高调,故作姿态。探其用心,未必不是想弥补逼父弑兄的道德亏缺,扭转玄武门之变给臣民留下的负面印象,期望李唐王朝在他身后能够长治久安。为此,李世民特别注意教育子孙尽忠尽孝,这也是预警效尤,严防自己的身影在后代重现。
  李世民的“报应”
  可他没有料到,到了他儿子这一代,又发生了差不多完全相同的悲剧。他的两个儿子,先立为太子的长子承乾、四子魏王泰,硬是不遵教诲,偏偏要学他的榜样,争夺储位,被他或废或贬,幽愤而死。第三子吴王恪“有文武才”,号称是太宗诸子中最贤者之一,也在他死后不久被冤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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