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无辜的你突然成了杀人犯——“冤死”的囚犯与“错罚”的律师
司马当
【全文】
你的邻居家中发生了恐怖的犯罪,警察敲开你的家门,一名证人发誓你是凶手,你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据,没有人相信你是无辜者,你被定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判处最高刑期或者死刑,在死牢里你等待着致命的注射。
——引自《清白的罪犯》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的石家庄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 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案破。之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以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有期徒刑15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某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供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曾在河北省多次强奸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害。
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省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在石家庄郊区(现属裕华区)孔寨村附近指认当年作案现场时,受害人康某的亲友告知:这个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聂树斌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
无独有偶,2005年10月,一个叫赵志红的人因“2 25”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落入法网,他先后四次向警方供述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大院厕所内奸杀一名妇女,而在此前的1996年6月,在呼市第一毛纺厂大院厕所内发现一具半裸女尸的报案人呼格吉勒图,就已被当作杀人犯“从重从快”地杀掉了。
得知自己的儿子不是真凶之后,聂树斌的母亲多次为儿子的案子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均被以没能提供原审判决书为由驳回。当同情聂母张焕枝的村民五十余人来到河北省高院讨要判决书时,又被该院的一位副院长明确回答:“不给!”好在2007年4、5月间,一位神秘的人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分别寄来了聂树斌案的一、二审判决书,从而排除了对此案提出申诉的最大障碍。然而,尽管材料齐全了,张焕枝的申诉请求仍然难以实现。遭河北省高院冷遇的张焕枝不久前再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与此同时,更戏剧性的场面随之发生,也是在2007年4月,一审被判死刑的王书金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理由是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从而导致无辜者聂树斌蒙冤。王书金认为,自己虽然难逃一死,“但要走得没有愧疚,不想冤枉无辜者”。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是一位退休多年的纺织工,他与爱人从2005年11月获悉“4·09”命案另有凶手后,拖着病躯每天奔走于自治区人大、政法委、高院、高检、公安厅等部门,希望查明真相,直到2006年6月,老两口在自治区得不到答复后,又踏上了进京上访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