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一种双重面向的权利——论福利权的法律性质

  2. 福利权的道德和法律意蕴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在关于“福利权”的讨论中,往往会涉及到两个层面的讨论,即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例如,美国学者韦尔曼(Wellman)教授的福利权讨论正是从这两个方面展开的,即福利权包涵有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的涵义。在他看来,第二种意义上的福利权可能与任一福利项目相关,但是并不是确切的福利权。如福利行政过程中,福利领受者获得公平听证的权利。但是,“最明显的,或许最重要的教训是我们不能构想每个人都享有福利权。这些并非可以简单的被认为是个人享有的道德权利,因为,它并不基于人的一般本质。” [18]
  整体上,福利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自然的”和“道德的”特性。这是因为,其往往与某种基本需求相联系,而这种“需求”又往往可以直接从某种“道德主体”的概念推导出,也就说说,将基本需求理解为道德主体的必要条件,进而,将福利权与某种具有道德意蕴的权利相联系。[19]它可能意味着我们每个人都享有要求获得来自于他人、团体和政府的最低生
  活保障的权利。由此,福利权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了某些自然权利抑或道德权利的意蕴。[20]
  作为法律权利的福利权,是福利权的另一面向,在各国均是通过一定的社会保障法案或其他相关的福利立法实现的。例如,在美国,是在1935年社会保障法案颁布之后,福利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逐渐被确认,也就是说,法律意义上的福利权往往同具体的社会保障立法相关联。福利权作为“法律权利”的确认,大体包涵以下几个步骤:1)传统特权和权利划分的摈弃;2)福利作为法定资格的概念开始出现。在联邦政府法定授权范围之内,福利被认为是一种法定的资格,福利领受者具有权利接受津贴,而司法程序也可能被用来审查福利政策和相关规定。福利权资格概念的确立,意味着福利不再是一种恩赐而可能是个人的一种权利。3)“法律权利”支持者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某种宪法权利的支持,但是这并未获得成功。[21]当然,正如我们下文即将要讨论的,福利权是否需要宪法规定仍存在相当争议。但是,作为“法律权利”意义上的福利权,为改善穷人生活状况,为穷人提供充足的参与机会,保障穷人的人格尊严等均发挥着重要意义。
  四、福利权是否需要宪法规定
  福利权是否需要宪法规定,这样的讨论更多的是在那些未将福利权宪法化的国度展开的。例如,美国即为典型。即使对于那些承认福利权是法定权利的学者们,对其是否可以写入宪法,也仍存在种种争议。对于多数美国人而言,将福利权写入联邦宪法,似乎是不可思议的。而自美国制宪以来,法院一直节制对此类权利的保障。那么,这些权利是否应当写入宪法呢?写入宪法是否意味着就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呢?
  1.支持和反对福利权宪法化的理由
  美国联邦宪法中并没有对福利权进行明文规定。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的公法学者开始试图从宪法中寻找推演福利权的可能性,例如,本迪斯(Bendich)教授和考克斯(Cox)教授都分别论述了正当程序条款下的积极权利,认为正当程序要求政府有为公民提供最低限度需要的义务。米勒(Miller)教授则认为联邦宪法的整个结构都包含了积极权利。[22]由此可见,对于福利权而言,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即使其并未明确写入宪法,如果能够从宪法中寻求到保障依据,也是令人兴奋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