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概略式传记
在前面,我已提醒读者,当前的叙述可能不合逻辑。但我此时,记起自己是要写一些有关他的生活与工作,而不是纯粹宣泄一己的情感。让我们就此开始吧。
叙述霍姆斯法官的生平,不是难事。1841年3月8日,他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作为诗人与散文家老霍姆斯之子,他186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老霍姆斯的早餐桌边三部曲——《早餐桌边的赞歌》、《早餐桌边的教授》、《早餐桌边的独裁者》,堪称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作。南北战争爆发那一年,霍姆斯参军入伍,在第二十军服役三年,荣任上尉。在Ball 的悬崖边、Antietam 和Frederikburg等地,他三次负伤。1864年7月,在第六师副官岗位上,结束了军旅生涯。同年,他来到哈佛学习法律,并于1866年获得LL.B。1867年7月4日,他成为马萨诸塞Suffolk律师协会成员,并在波士顿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870年,他成为哈佛大学宪法学助理教授。与此同时,他是《美国法律评论》(The American Law Review)编辑,并在该职位上干了三年。1871-1872年,他被任命为法理学讲师。1873年,他编辑了第十二版肯特的《美国法注释》(Kent’s Commentaries),该版本成为范本。同年,他加入Shattuck律师事务所,与Munroe一起积极开展律师业务。
1880年,霍姆斯受邀到罗威尔学院讲授普通法。此前,他在《美国法律评论》上发表的文章蕴涵了此次演讲的内容。1881年,他把这次演讲扩充后以《普通法》为题予以发表。撰写该书,他欲提出普通法的基本观点。他以丰富的案例、优美的语言、透彻的论证实现了初衷。该书的出版,给他带来了国际声誉。1882年,他受聘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同年12月8日辞去该职,转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助理法官一职。在这一职位上,他兢兢业业的工作了17年,直至1899年8月2日成为首席大法官。1902年12月4日,霍姆斯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1932年3月,他辞去该职。1935年3月6日,他离开人世。这一天,离他94岁生日只差2天。最后补充一点,他在1891出版了一本演讲小册子,1913年再版。1920他出版了《法学论文集》(Collected Legal Papers)。
三、礼赞之歌
爱默生说,伟大天才的传记最为简洁,因为他们活在著述中。在给我的一封信中,霍姆斯以其一贯的公正说,“一个人的精神生活最好在他初次选择时被告知是什么样的。生活把我掷向了法律,我必须竭尽我无限的热情奔向她,竭尽我所能去展示远景的细微,去解说宇宙的最伟大经纬。听起来有点自高自大,但它的确是我所欲表达的,当我所感觉的道理也许仅仅是被召唤去诠释某些当代的法条时,以致仅仅是解开绳子的小结,我也决不把这看作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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