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完善人民代表制度完善。
“代表比例城乡平等,写入十七大报告。在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选举法》规定,我国人大代表的城乡比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这就是说,同样的人口数,农村的代表名额只有城镇的1/4。“这种4∶1的比例存在弊端:在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很少,代表反映农民的诉求受影响。”理论上,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取消农业税、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农村义务制教育等措施,是从经济、社会权利来保障农民与城市人的平等权,城乡选举代表比例相同,则是提出了政治上的平等权。因为政治上的平等,最主要的是选举权的平等,这样就有利于将来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这项建议,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都是及时而必要的。十七大报告“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真正要成为现实,还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先修改《选举法》,这样才能将执政党的意志转化为法律意志。
3、坚持以经济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前,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民情都有所变化、有所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将有效解决目前中国的权力运行机制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主要有:首先,政府行为不规范;其次,对公共权力的运行缺乏监督。目前,中国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在内的民主监督体系框架,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三,领导干部的权责不统一,责任制和问责制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 而解决的关键就是要实现民主的有效形式偏少,建设力度偏小,制度资源不足等问题。
4、不断发展多层次民主协商。
近年来,中国协商民主的传统得到进一步发展,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也开始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但是还有待于把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重要会议同步召开,使民主党派参与到中共制定方针政策的过程之中,共同协商。同时与群众进行政策协商,使政策真正成为群众意志的体现,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向。协商民主的发展,最具有现实意义和贴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就是民主协商要向政策层面的协商发展。决策机构能否以及如何与相关人民群众进行协商,使社会利益的分配更加平衡,使决策更加科学,这是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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