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依法治国本身是一个科学体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必须深入研究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科学规划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依法治国的各种要素,统筹安排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实现依法治国的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在这个层面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应当做到:一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尽快制定我国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统筹安排依法治国中诸如制定法律与实施
宪法和法律、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等各项工作,把依法治国工作的重点调整到立法与法律实施协调发展上来,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应有的作用。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全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三要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并保障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努力提高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并实现党的依法执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四要积极推进我国法制的系统改革,把立法、执法、司法、护法、守法等法治的各个环节视为一个整体来加以系统考虑、设计、规划和改革,避免部门主导法制改革产生的种种弊端,实现法治自身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运行,这样才能切实保障
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五要努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从体制上、机制上、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杜绝立法不公、法律冲突等现象,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建立科学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六要在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形成依法行政的内在动力机制,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程序和规划的真正落实,努力建设服务型的法治政府。七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法制改革的进程中,认真总结过去十年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客观评估司法(体制)改革的利弊得失,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十七大报告的要求,重新论证设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八要进一步重视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的互动影响和相互作用,扩大依法治国的国际视野,充分发挥我国法治在维护世界和平、和谐与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利益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