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更敬畏尊严
孙培哲
【全文】
2007年11月1日的《南方周末》头版头条刊登了曾经轰动一时的“聂树斌案”“绝处逢生”。聂树斌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郊村民,1994年8月5日因强奸杀人罪被捕。经过一审、二审被判处死刑,并于两天后执行死刑。聂树斌的母亲多年来一直未停止对“聂树斌案”真相的追寻,但是几乎毫无进展。2005年1月18日,河北广平人王书金因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被判死刑。但王书金供述自己所犯六起强奸杀人案,尤其坚持对1994年8月5日石家庄郊区玉米地强奸杀害康某供述是真实的。然而邯郸中院以“与指控无关”予以驳回。2007年4、5月,神秘人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分别寄来了“聂案”一审、而深的判决书,又将案件的进展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从而把以沉寂两年的“聂案”又推到公众面前。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法学殿堂的学生,我不想对十年前对聂案的判决是否公正妄加评论,也不想对十年前判决书没有寄达被告人近亲属而给以苛责,因为当时适用的仍然是79年《
刑法》、《
刑事诉讼法》。根据“法不溯及既往”,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要求十年前的人。但是,我仍然对此案深有感触:这无关于新法与旧法,无关于程序与实体,而是萦绕在我脑中始终挥之不去的疑问:为什么在聂树斌被枪决12年之后,聂母仍然不放弃寻求真相,替儿子“平反”?为什么身犯数件强加杀人罪,可以称得上是泯灭人性的王书金,却因为检察院未起诉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导致无故者蒙冤而上诉?而端坐在法庭正中高高在上的法官们,为什么把前来索要判决书的聂母一次又一次的拒之门外?这一切的一切,背后隐藏的是对人生命的漠然,对人尊严的践踏。
语言是人来文明最辉煌的成果之一,其拥有极高的抽象性与概括性。一个“死”字,只需发一个音,但其中包含的生命悄然逝去的悲伤和亲人的悲痛又何曾能体会?以致于我们在嘴里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死”字,造成了我们对生命逝去的麻木和漠然。同期的《南方周末》第11版“人物/社会”中采访的是中央电视台前台长杨伟光。在记者问“您当台长的时候有没有因来自公关的压力,把某个节目毙了?”杨台长举了一个例子:“最典型的一次,克拉玛依大火死了一些小孩……但我说克拉玛依的群众情绪躁动得很厉害……如果火上浇油的话,就不能播……”“克拉玛依大火死了些小孩……”语气是何等的平静泰然!就如同是在叙述他今天早餐是鸡蛋还是牛奶一般。《南方周末》在第 期也是在头版头条,刊登了纪念克拉玛依大火 年的专题报道,至今,版面中央本来有着歌唱天赋,可以过着幸福人生的 的照片仍然会在我脑海浮现。而她,或者像她一样的孩子们的悲惨命运,用一句“死了一些小孩”加以概括,甚至不如一句“一些孩子不幸死掉了”。吾读至此处,内心何等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