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全球化是
刑法全球化的最关键因素
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既受制约于经济基础,又能为经济基础服务。当下市场经济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确立和经济的全球化,进一步推动了
刑法发展的全球化走向。如果说冷战结束以前,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运行体制的不同,一定程度妨碍了彼此法律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那么,当今世界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互对立的消失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普遍确立。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国家要发展本国的市场经济,除了学习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民商法经验外,还应注意对发达国家经济
刑法的吸收和移植,以便使本国刑法能有效地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的全球化,使各国经济上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孤立发展经济,这就要求各国在经济交往中尽量消除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互相取长补短,努力寻求共同的法律话语。
刑法具有打击经济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各国对经济犯罪圈的划定范围不同、对某种经济犯罪的打击程度差异,都可能导致经济交往上的冲突。如,中、美两国关于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程度的不同,就导致了两者之间的贸易摩擦和冲突。这说明,各国要维护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经济关系,也需要
刑法方面特别是经济
刑法领域的共识。
(二)多国社会共同发展的因素
全球化的事实和各国跨国活动的不断增多,使许多社会问题介入了国际因素而具有全球性质性质,如犯罪的全球化、环境污染等。各国犯罪分子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人员、资金与信息的自由流动,在世界范围内相互勾结、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进行犯罪、恐怖犯罪、环境犯罪以及计算机犯罪,犯罪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要对付这些犯罪,不是一个或几个国家的事,也不只是各国国内的事,而是所有国家和全人类必须采取共同一致行动才能实现的。这就要求各国进行国际协商,签订、加入有关国际刑事公约,并以此指导国内
刑法的补充和修改。所以,犯罪的全球化、环境污染等问题是要求并推动
刑法发展的全球化走向的社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