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之路仍艰辛漫长
姜明安
【全文】
姜明安教授就行政诉讼历程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采访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李梦娟
民告官的难题,诸多学者至今还在不断地探索。25年前,姜明安大学毕业时执拗地回答老师龚祥瑞先生:“没有土壤我们可以改造啊!”
当时姜明安选择了行政法研究,却被他的老师龚祥瑞先生兜头泼了一盆冷水。老师告诉他,中国没有搞行政法的土壤,到时“你吃饭都会成问题”。姜明安坚持走了下来,如今,他不存在“吃饭的”问题,他认为《
行政诉讼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比20多年前进步多了。1989年通过《
行政诉讼法》前后,其时的姜明安切身体会到了龚祥瑞的忧虑——“民告官”在中国之难。
姜明安教授已经从事20多年行政法研究,他接受了《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的采访,谈了对中国
行政诉讼法的进程和面临的问题的一些看法。
没有土壤,但我觉得可以改善
记者:1982年,您大学毕业时选择了从事行政法研究,您的老师龚祥瑞先生担心您的生计问题,这是为什么?
姜明安:行政诉讼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文化观念基础之上的。
在经济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公民有一定的私有财产。我那时大学毕业才50多块钱,人民手中也没有那么多财产,没有小汽车,房子是单位分的公房。
在政治上,《
行政诉讼法》是建立在比较完善的民主制度基础上,国家与公民之间有一定的制约。法院对政府应该有一定的制约,法院要对政府行为进行审查,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当时不能提的司法独立,现在不一样了,审判独立也可以提。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行政诉讼是很难发展的,当时是被看作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东西。
在文化观念上,行政诉讼是建立在政府和公民既有统一又有矛盾基础上的。当时很多人认为:“人民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人民怎么会去告自己的政府呢?人民政府怎么会侵犯人民的利益呢?”认为政府与人民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是内部矛盾,因此不能到法院去解决。这种观念在当时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