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问题的另一种方式是聚焦于当今技术——尤其是新技术的几乎无限的监视能力,例如定位系统、无线电频率识别(RFIDs)和在线个性化工具——的影响,而不是个人资料之上。在某种意义上,这些监视技术要求我们将我们的注意力从个人资料的个人设置转移到用它个人都被分配到一个特定群体或“认同”的统计模型、数据图表和计算方法上。因为这些模型和计算方法都是私人所有的,并因此无法为公众的争论所利用。但是,个人资料保护的利益似乎需要它们向公众公开,并因此成为公共领域的一部分。让我们更为详细地讨论这一点。
我们在“公共领域”中的行为,越来越多的被监测、获取、存储和分析,以至于变成了关于人民、他们的习惯和社会认同的私人所有的知识。事实上,一旦我们承认这一认同和行为的商品化的趋势,个人资料之商品化的术语可能会失去其意义。正是这种趋势在当前关于隐私和财产的辩论中是缺乏的。每次公司收购一套个人资料,个人资料不被使用和处理更新和处于隔离状态。在现代社会中,“有用的”信息和知识超越了一套个人资料的个人交易。在将他或她的个人资料“给与”某个组织时,个人并没有为“客观的”语境中的使用提供这些资料。今天,个人资料的使用,并因此其“价值”并不能被认为脱离了这些资料被使用的具体的语境。个人资料的处理出现在社会、经济和体制化环境之中,而且往往由其所构造。[16]
因此,问题并不是个人资料是否被处理;它们总是并将是被处理,无论是为合法的还是非法的目的。认为赋予个人资料以财产权将限制个人资料的使用,这是个错觉。问题毋宁说是个人资料如何被处理,在什么语境中,为了什么目的。因此,讨论的焦点应该撤离单一资料的应得的权利。我们所需要的是提高我们关于人之资料如何被哪些人和为了什么目的使用和组合的明确性并增进我们的知识的工具,这应该以个人的什么资料被典型化为基础。与尼森堡的语境完整性理论相一致,“知道语境——谁在收集信息,谁在分析它,谁在传播它并传统给谁,信息的性质,不同各方中的关系,甚至更大的制度和社会背景——是至关重要的”。[17]这是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它不能通过赋予个人资料财产权来处理。为了说明这一论点,我想指向无所不在的计算机环境的发展。无所不在的计算机将创造一个环境感知的(context-aware)的背景,其中,数据库、传感器、微设备和软件代理商、许多扫描我们的环境数据和以特定信息服务我们的体系等手段协调使用,它以关于什么作为独特的个人给与日常生活和语境以特色的某种观念为基础。因此,某些人主张,无所不在的系统将在很大程度上构造和决定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介我们的认同、社会关系和社会权力。[18]不仅我们家庭和办公室将变成公共场合,而且我们的社会认同也将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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