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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制 法眼透视权力与权利

  城市交通管制,限制了市民的出行,诱发了交通事故,是权力对权利的一种看似合理的征服。我们似乎也都已经习惯了,从某种角度看,这是人治下的遗留,是民主意识不高和法治理念不强的表现。我们不排除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单方面行为和举动,但是前不久我在人民法院报上看到了温总理亲自打伞看望受灾的群众时,作为一个法律学习则者就不禁质疑——敢问权利何在?公权力与权利何者优先?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民主、人权、法治、自由的屏障。在宪法里明文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可见权利优位于权力。但是为何在中国始终有与次向背的事情频繁发生呢?
  (二)问题的回应
  中国有着自己的特色文化和历史进程,在权利与权力的历史较量中我们就可以发现。在中国,这一个命题的根源是复杂而且难以解决的,这集中体现在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律精神等。笔者将一一释义。
  一、传统文化的权利缺失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文化根深蒂固,宗法思想深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礼教紧紧的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解放,人治观念久久难以消弥,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权利一词和概念,对其的研究和追求也就难上加难。
  1、国家设立与专制下的权力
  中国作为国家意义上的地位始于夏,通过个人暴力推翻了氏族的选举制度,在阶级和私有制的出现下,一个原始的规则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和功能,被现实的社会抛弃,转而选择更加适合社会需求的制度和规则——专制和权力帝国。
  氏族的平等和选举制度已经是昨日黄花,一个专制的建立和稳固需要暴力机构:军队、监狱、税收、执行机关,而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和借口。天权神授和权力的学说就开始发挥着作用,进而进入统治者的视线,成为他们稳固政权和继续执政的法宝,然而权利则成为了历史的牺牲品,作为历代政权更替的借口和幌子。中国的历史演变和进程注定不需要权利的存在,也不能容忍权利的存在,这是权力生存的威胁,直到被西方列强敲开中国的大门之后,才开始意思到权利的存在、意义、价值。
  2、宗法礼教下的个人地位和价值的泯灭
  夏的建立就是宗法的体现和一定的结果,政权的接替制度是氏族的遗留,也是保持血统和政权的稳压气器。所谓宗法就是家族下的统治,用一个独立而又普遍的规则管理整个大的社会。宗法制度下的封建统治,追求个人统治者的权力和欲望,皆归与王者的专职思想成为一种历史命题而被世代继承和信守。个人是没有尊严和人格,更何谈权利的存在,在这个制度下——权力就是王法和一切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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