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6日中午12点半,在某著名门户网站里,网民对“你支持陈佩斯、朱时茂重返央视春晚吗?”的网络调查,有高达91%的网友投了支持票”。
由上述情况分析,只要陈佩斯、朱时茂有合适的节目,今年上春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央视是全国人民的央视,她不会忽视全国电视观众这一由来已久的期盼的。
只是俺关心的不仅仅是陈、朱二人能否上春晚。俺更关心导致陈、朱二人多年不能上春晚的那场官司。前年笔者从《法制文萃报》上看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6日针对陈、朱二人诉央视作出的生效判决尚未得到执行。该判决确认央视应赔偿陈、朱二人33万余元人民币。
也许陈、朱二人对此33万余元的赔款已经放弃了或者说是因为其他原因“难以执行”,使他们不得不放弃,但央视该不该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呢?
事实上,对于该笔赔偿款,原告不要了,被告不赔了,法院也就不必再执行了。可这个案件在全国的影响太大了,俺以为,即使陈、朱二人不好意思要了,或有意思要而无法要来,咱们的央视也应主动地去赔偿人家。毕竟官司打了一、两年,毕竟为此陈、朱二人多年不能上央视,毕竟全国的老百姓天天都在被央视教育着要尊法守法,毕竟央视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如果这33万元央视不赔偿就不了了之,对陈、朱二人倒无所谓(俺估计央视现在就是赔了,陈、朱他哥儿俩也未必还要),但这个结果对全国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是有影响的。有人会说咱央视“店大压客”,有人会说在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这也有损于咱央视的光辉形象呀!一个精典小品的创意:为央视2008年春晚支招
关键词:陈佩斯 小品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春晚的消息都会成为热门儿。而几乎每年的春晚都会有“陈佩斯可能重返春晚的消息”,这充分说明中国的老百姓对陈佩斯和朱时茂的小品表演艺术独有情钟。
说实话,俺就是喜欢佩斯和老茂。俺喜欢佩斯的真诚、直率和善良,甚至喜欢他的那个光头。俺喜欢老茂的干练、文雅和帅气,甚至喜欢他那歪歪的脖子;俺更喜欢他们哥儿俩表演的小品《主角与配角》、《警察与小偷》、《大变活人》、《王爷与邮差》,让观众捧腹大笑之后,还在心目中留下深深的沉思;让人们感动地流下泪水之后,还在头脑中存下久久地回味。可以这样说,在中国如果说起小品,谁都会如数家珍般地说起老茂和佩斯。
有人说:“陈佩斯是一个难得的天才小品演员,每年春晚只要陈、朱出场就是一个亮点,因为陈佩斯往台上一站就是戏”。然而,因为陈、朱二人与央视的一场官司,或者换一个说法儿是因为陈、朱二人与央视的合作不愉快,使中国的老百姓每年春晚都多几分遗憾,使央视的“春晚”每年都少了一个亮点,甚至使中国失去了出现一个名垂史册的喜剧演员的机会。所以有人说:“我希望央视与陈佩斯、朱时茂能够再度合作。冤家宜解不宜结,即使陈佩斯、朱时茂与央视真的有‘冤仇’,我也希望央视与陈佩斯、朱时茂双方都能放下架子,作些必要的让步,争取再度合作,很多事情,合则两利,分则两伤,央视与陈佩斯、朱时茂分庭抗礼,其实对双方都是一大损失,并不只是某一方的损失”。“如果央视与陈佩斯、朱时茂再度合作,不仅仅是‘双赢’,而是‘三赢’——广大观众也能从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