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宁介绍,便衣分局以构建大情报信息平台为基础,实现情报信息导侦、导控,以“人、地、事、物”来找案。如果犯罪事实不清、没有充分证据,一般不准轻易抓人。此外,为保证足够警力控制街面,便衣分局在组建时,就明确了“只侦查抓捕不办案”的原则,分局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一律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
便衣分局组建近3年来,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244名,打掉盗抢犯罪团伙341个。由于便衣队伍的加入,昆明市在总警力不变的情况下,主城区街面防控警力增加了16%,高发案区域防控力量增加了34%。
成建制设立便衣分局,执法权限引思考
说起便衣警察,昆明市民陈先生表示,好多年前看过电视剧《便衣警察》,感觉很有意思。“但是,如果现实生活中有不亮明身份的便衣警察来找我了解情况,我可能不会配合。问题大多会涉及个人隐私,我不知道你是谁,为什么要告诉你呢?”
“便衣警察的作用很重要,在公安机关中必不可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记者,便衣警察制度,在各国普遍存在,作用很大,特别是对于毒品犯罪、涉黑犯罪和盗窃犯罪,没有便衣警察,很难侦破。
马宁告诉记者,作为全国第一家成建制设立的便衣分局,昆明便衣分局是独立的执法机构,有立案权、侦查权,至于执法权限、执法范围,“凡是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办理的,包括治安管理在内,我们都可以办理。”
而专家的意见有所不同。“便衣工作,针对的是侦查犯罪的需要,而不是用于维持治安。”姜明安认为,治安是行政案件,《
行政处罚法》和《
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规定,进行治安执法,必须表明身份、出示证件,便衣警察执法并不适当。“凡是在治安中,很难与犯罪区分开的,比如盗窃、‘两抢’等案件,因为可能或者已经涉及犯罪,便衣执法是有必要的。但是,明显的治安事件,便衣不应介入。”
关于执法程序,马宁表示,便衣民警的执法程序也要严格按照《刑事法》规定,在抓捕时先亮明身份。“有所区别的,就是在取证、调查过程中不暴露身份,会通过一些秘密侦查手段,如秘密走访案发地,通过秘拍、秘侦等设备,为此后有针对性的打击获取证据。”比如,收集某区域倒卖自行车的证据,派出所民警一般会通过公开方式获取情况;而便衣警察则会化装成特定人群,主动寻找窝点,掌握窝藏、销赃情况,方式上更隐蔽,信息也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