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学与法律——在某刊签约作家座谈会上的发言

文学与法律——在某刊签约作家座谈会上的发言


司马当


【全文】
  美国大法官波斯纳(理查德.A.波斯纳)曾在1988年出版过一本书《法律与文学》,因为波斯纳是站在法官的角度说话的,所以他把“法律”二字放在前面,而我尽管曾经是律师,但我在做律师之前也是个文学爱好者,发表过一些小说和报告文学,而今天,我又是作为一个签约作家的身份说话,所以我把“文学”二字放在前面。
  文学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一面镜子,古今中外无不打上了与人类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印记。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卡夫卡的《刑罚殖民地》、《审判》,中国古代的《包公案》、《于公案》、《三言二拍》等等。而在法律已经渗透到人类活动的每一个角落的今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部描写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都无法躲开法律的魔杖。四年前,我曾出版过一本文集《携文学与法律同行》,它收集了我自1995年至2003年发表在国内主流法制刊物如《民主与法制》、《律师与法制》等刊物上的与法律有关的作品,其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其实就是法律成份突出、文学成份显缺的纪实文学,因为当时我写这些东西完全是为了某一个案件的胜诉或对某些法律盲区的探索,功利性太强,所以也就不可能有太强的生命力。
  现在,我按照自己的人生计划,重操文笔,加入作家队伍,不仅是我对自己写作实践的一个挑战,也是我认真品味人生、品味文学和法律的开始。因此,在这里我并无任何经验可谈,所有的只是“一切从头再来”。
  有人说:有一定文学功底的人从事律师工作之后,会有一种顺理成章、得心应手的感觉,我对此很有同感。然而今天我要说的是,一个有一定文学功底的律师如果改行当作家,他也会有一种顺理成章、得心应手的感觉。过去我是在用作家的眼光去分析案情,因为作为一个律师,无论你是在作刑事辩护或民事代理,你只有把你当事人的故事编织得圆满了,让人听起来你有理有据,你才能达到诉讼目的,这就是一些律师常说的“你把你的故事编圆了,你的官司也就打赢了”。从今天开始,我将用一个律师的理性去裁量文学,我认为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文学作品,在充满激情和浪漫的的深处,都必须有一条理性的主线,有了这条理性的主线,你的作品才有生命力。
  作为一个做过律师的作家,我的作品无论在此前还是在此后,肯定都会带上深深的法律印记。过去近二十年的律师生涯使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国家现在需要的不是律师,而是理性司法的启蒙教育家。当我们很随意地把一批社会精英当成右派打倒在地的时候,当我们凭着一个人的口误就可以把他当成“反革命”处理的时候,当我们把一个无辜者当成杀人犯枪毙的时候,当我们看到那些法官、检察官甚至律师在“行政暴力”面前都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我们的周围肯定会有一些智者在感叹:我们的社会和我们的法律缺少了太多的理性。
  许多人都觉得国人的诚信缺失太多,而事实上我们诚信缺失症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法律失信,而法律的失信原因就在于司法和执法机关不能严格依法办事,而造成司法和执法机关不能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因就在于我们违法的成本太低。法律规定不准刑讯逼供,他们刑讯逼供了,没有人能把他们怎么样,被刑讯逼供的人照样被定罪量刑;法律规定不能采信未经质证的证据,他们却把未经质证的证据奉为至宝,再以此为据去处理那些敢于不按“潜规则”孝敬他们的人。没有人敢去追究他们,他们还照样拿着纳税人的钱去干扰纳税人梦寐以求的司法公正。并且对于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许多人又都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一些人的心灵已经麻木了。反倒是有人因为敢于严格依法办事或说了一句真话而成了新闻人物。当我们看到有人为了坚守法律的底线而被打击报复十几年不得翻身的时候,看到有人因为说了一句真话而被打入地狱的时候,谁还敢坚守法律的底线?谁还敢说真话?所以我写出了《谎言如敌,真实的上甘岭谁守》,发出了我们“说真话就象当年志愿军守上甘岭一样艰难”地感叹;所以我写出了《阜阳劣质奶粉事件:高呼声讨中的低呤反唱》,提出“不理性地审判可能会破坏我们国家的法制”,“我们不能在失去十几个幼小生命之后再失去司法公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