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全省所有县市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全省共开通政务公开网站120个,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从17项增加到46项,总额达118亿元,涉及全省3951万户(人)次;公开了612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涉及预算资金173亿元。全省上网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43888条,乡镇以上建立免费查询点3008个,群众点击浏览300多万次,网上解答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共计5622条。通过网上公开,发现和处理了一批问题,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畅通了人民群众履行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渠道,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有效防止了资金分配不公或被挪用、截留等问题的发生。
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省级财政监督局组织力量长年对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坚决查处到位,从而使得“小金库”失去了赖以生存环境。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机制
1、强化教育,在思想上杜绝“小金库”。在日常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中,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了《
会计法》的学习培训,警钟长鸣。一是多讲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小金库”是一种典型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国有资产的非法行为,不论“小金库”资金大小,走向如何,是否有贪污、私分痕迹,都是违法行为。“小金库”损害的不光是单位、企业、集体的利益,还有个人的悲欢荣辱。对于单位“一把手”即便自已不搞,但如果放任、甚至纵容“小金库”,仍要承担主要责任。二是用典型警示。经常邀请一些被查单位现身说法,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痛陈“小金库”的危害。让一些单位克服侥幸心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让单位领导通过学习反思和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制度约束,在体制上制约“小金库”。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这些年,我省先后出台了39个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和企业经营行为,堵塞管理的漏洞。二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把“小金库”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目标之一,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是“小金库”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小金库”,除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要对相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三是细化“小金库”问题的处分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把涉及“小金库”问题的处分细分细化,增强实际操作性。
3、常态督察。我省一些地方在管理上严查“小金库”。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同时,推行厂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一系列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加强职工内部牵制和相互制衡。二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地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把对“小金库”的专项督察活动纳入效能监察的常态管理等,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三是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方法。长期以来,我们在实践中先后总结出了突击盘点法、疑问追查法、下延上溯法、信息共享法、银行协查法等多种方法,让“小金库”无处藏身。
4、堵疏结合。“堵”就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财政四大改革,各单位的资金从集中到统入账户封闭运行,这样资金从头到尾时时处于财政的监控当中,从源头上堵住“小金库”。“疏”就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照顾到和解决好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要求各单位该缴的一定要缴,该发的按政策发,但都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发的奖金、加班工资、劳务费、补贴等要按制度兑现,不能截留。单位、部门对外交往的招待、交际等费用,在制度许可、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上级组织或领导同意后,核定一定的数额正常列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