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上杜绝“小金库”产生。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将各级财政部门开设的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统一归口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严格专户开设程序。按照集中资金、统一调度、分账核算的原则,对现有各类财政资金专户进行清理归并,切实解决专户开设过多、重复设置的问题。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现一家代理银行开设一个银行存款账户的目标,其他财政资金专户按资金性质或类别进行归并,实行分账核算。继续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开户审批及变更备案制度,认真做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在完善零余额账户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撤销预算单位老账户。武汉市对预算部门和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资金进行了系统、规范的管理。冻结和清理市直预算单位账户资金。对账户进行了全面登记和清理规范。共撤消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1301个,清理并划转预算单位往来沉量和增量资金16.8亿元。为预算单位开设“收入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通过收入零余额账户核算划缴财政专户资金,保留了预算单位资金核算权,资金所有权和资金使用权。预算单位往来资金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财政为每个预算单位设立收入、支出和结余账,按资金性质分别建立了基本存款账户资金、基本建设账产资金、其他专项资金账户资金、往来结算资金和其他资金明细账。实现了预算单位账户各类资金由财政统一核算、集中支付。对新开账户建立审批制度。
4、从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上杜绝“小金库”产生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防范和治理“小金库”,我省颁布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管理办法》,决定从200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先省市、后县区,先一级单位、后二级及基层单位,先试点、后扩大、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的步骤实施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每笔公务支出进行跟踪和查询,提高了管理效率。目前,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完成公务卡结算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2007年3月1日起,全省各市州将启动这项改革;2007年7月1日起,各县市将启动这项改革。武汉市从2006年7月1日起在市直一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推出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业务,于2006年10月1日起在市直二级和基层预算部门和单位实施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业务,成为全国首家将公务支出实行银行信用卡支付报销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对接的城市。武汉市从2006年7月1日起推行了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制度,对市级预算单位的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统一实行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截至2007年3月底,共办理公务卡业务11808笔,金额1729万元,效果明显。
5、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近几年我省实施了以收支脱钩、收缴分离为核心内容的收支两条线改革,全省按照“单位开具通知、银行代收开票、财政统一管理”的要求,对收罚收入全部实行银行代收代缴,做到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收罚收入直达财政专户或金库。制订下发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暂扣款物和违纪财物管理的通知》。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已经设立,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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