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刑法文化的全球化
在不断地与文化的对话中,我们都开始逐渐地认识到文化在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扩张,每一种文化都在试图影响他人,同时又潜意识的被影响和接受。或许,从简单的观感出发,我们已经认识文化的全球化正在一步一步的走向我们的身边,以至于我们不再可以忽视或不重视。
1、文化的全球化。文化的全球化,从起源看,首先还要谈及全球化。然而,在研究全球化的同时,我们又遇到了诸如世界一体化、经济全球化、法律现代化等相似的词语。笔者在此不重于区别这些不同的概念,姑且把他们作为同一个层面的含义予以理解。
所谓全球化,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有许多的学者努力通过各种手段予以界定。一般有以下几种理解:第一,全球化主要指世界经济一体化,以至形成了全球经济整体。第二,全球化不单指经济生活全球化,而且包括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全球化。第三,全球化至今尚未有统一的界定。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文化学家都从各自的领域作出解释。第四,全球化描述的是一种全球范围的深刻变化,这样的变化并不是新现象。从西欧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张开始,国际分工与世界经济的形成,各种知识体系的形成,意识形态和宗教的世界范围的影响,到今天货物、服务、技术、资本、信息、人员的跨国流动与资源配置,都是全球化的表现【16】
而所谓的法律全球化,就如同一百个人的眼里就有一百个不同的哈姆雷特一样,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界定。法律全球化是指全球范围内法律传播、借鉴、趋同和一体化的现象、过程和趋势,它将全球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而逐渐整合形成规模化的共同法律规范。法律全球化的内容主要是全球法律规范的趋同化和一体化;法律全球化是个渐进的过程,而不会在世界上一夜间出现清一色的法律王国;法律全球化的作用、速度和强度不断增加,已从单纯的一体化拼凑走向全球整合;国际性、现代化私普世主义是法律全球化的关健成分,而理性化是贯穿其中的基因等。【17】
法律的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以及政治、国家交往互进增强的结果,是历史必然性的体现。否定法律的全球化,在事实上和理论上都是不可靠的。法律的全球化是一个包容万象的综合概念,其内涵是丰富的,在安乐死的问题中,其涉及的就是
刑法文化的趋同化。
2、
刑法文化的全球化
当今世界,法律全球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和必然发展方向。法律全球化从其具体的内容看,笔者认为就是一些具体的法律部门的趋同化,就是法律体系的相互借鉴,是法律精神和价值的认同和结合。结合本文,
关于刑法文化的全球化也就是题中之义,
刑法文化的全球化就是
刑法价值、具体制度、观念等的借鉴和趋同。同时,笔者也认为,文化的全球化是在追求统一下承认和发展独立性、特殊性、个别性和多元性,其并不抹杀各种文化的各自特性和本质,只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的统一和趋同。
刑法文化的全球化作为法律全球化的一个下位概念,法律全球化的理论和规律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指导。
刑法文化的全球化,笔者认为首先就是
刑法的全球化。没有
刑法的全球化的提出和实施,
刑法文化的全球化就是空中楼阁。我国的
刑法文化博大精深,有着许多的先进制度和文明的机制。
刑法作为公法,具有伦理性、政治性和民族性,在进行全球化或面对全球化中,我们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