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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律师事务

   2、反倾销、反倾销诉讼与应诉
   倾销,就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从而给进口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威胁。其构成需要三个基本的实质条件:一是倾销事实,二是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三是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显然,反倾销(Anti-Dumping)是针对倾销而言的,是世界贸易组织和关贸总协定认定和许可的非关税贸易保护措施,反倾销措施的适当运用,可以有效地抵御外国产品在本国的倾销,有力地保护相关民族产业,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保护国内产业的安全。
   在目前,我国业已成为差国和欧盟等相关国家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国。反倾销诉讼就是认为出口国的出口行为构成倾销,而由进口国相关行业和企业提出申请,由政府组织反倾销调查,最后裁决是否对出口国征收反倾销税的一系列活动。而反倾销应诉正好与此相反,是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相对国的有关企业或行业,聘请专业律师,应对反倾销调查,进行相关抗辩,出席听证会,参与复审和司法审查等的一系列活动。
   (二) 反倾销应诉的律师事务
   1、 收案
   在取得反倾销调查的讯息或被相关企业咨询时,律师应采取积极动作,从WTO和GATT规则与原则的角度,鼓励、说服有关企业积极参加应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争取胜诉。
   2、 受聘后的准备工作
   进一步熟悉和了解与WTO、GATT有关的反倾销规则,了解和掌握提起反倾销调查国的有关情况,尤其是其反倾销方面的法律和相关产品、产业及其市场情况。在许多情况下,与提起反倾销诉讼国的律师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如何进行反倾销诉讼。并且,应协助企业组织专门的应诉小组,吸收市场、财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要充分做好应诉调查与有关抗辩的准备。
   3、 应诉调查与抗辩
   应诉调查主要是应主动和认真地填写反倾销诉讼国有关部门出具的调查问卷,律师要与应诉企业有关专门人员充分协调,从提出有效抗辩的角度出发,策略性地填写调查问卷。再者就是与反倾销诉讼提出国的调查部门或机关及其人员积极配合,认真但要有原则地接受其对应诉企业的现场核查。律师的工作主要是应协调、组织应诉企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主动地接受核查。
   抗辩的准备与提出,最主要的集中在被调查产品的范围、单独税率和市场经济地位的抗辩三个方面。其中,尤其是单独税率和市场经济地位的抗辩。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在法律上是否存在被政府控制,二是企业在事实上是否存在被政府控制。这就要求律师应全面收集事实和法律上的有关证据,证明应诉企业的独立性、市场化,企业的管理和运作,完全是由市场调节而不是由政府控制的。尤其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数量、成本和价格,是企业依据市场本身的规律做出的,与政府的控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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