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 Bureau Census, 2003 Census of Government. 理查德 D. 宾厄姆等:《美国地方政府的管理——实践中的地方行政》,九洲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第53页。 Roger L. Kemp (ed.), Forms of Local Government, McFarland & Company, Inc., Publishers, 1999, p.8. 罗纳德. J. 奥克森:《治理地方经济》,万鹏飞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58页。 同上,p.8. 理查德 D. 宾厄姆等:《美国地方政府的管理——实践中的地方行政》,九洲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4页。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8页。 同上,第99页。 这些机构组织起来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承担乡村地区土地与水资源的开发任务,在中西部,这些机构最初是因开发排水系统而设,旨在排出影响某一特定群体农民利益的土地积水,而在干旱的西部,这些机构则是因开发水系统以灌溉土地而设立的。参见文森特 奥斯特罗姆等《美国地方政府》,井敏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8页。 这个案例主要参考了文森特. 奥斯特罗姆《水资源开发的法律和政治条件》一文。该文载迈克尔. 麦金尼斯主编《多中心治道与发展》,毛寿龙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1-71页。 参见Bruno S. Frey & Reiner Eichenberger, The New Democratic Federalism for Europe: Fuctional, Overlaping and Competing Jurisdictions, Edward Elgar, 1999. 参见文森特. 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毛寿龙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版。 参见Charles Tiebout, “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 1956, vol. 64, pp. 416-424. 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 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48页。 同上,第669页。 同上,第631页。 Dillon’s Rule, 是美国法官约翰 狄龙1872年提出,认为地方政府的权力是被授予的,市政机构的起源、权力和权利,全都来自州议会,排斥了地方政府免受州议会控制之权利。 詹姆斯. M. 伯恩斯等:《民治政府》,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08页。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91页。 同上,第82页。 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上册. 美国宪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36页。 同上,第6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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