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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特别区地方政府的几个问题

  特别区有好几种收入的来源,一些特别区有一种以上的来源。43%的特别区有权课征财产税(例如提供图书馆、医院、保健、高速路、机场、防火、自然资源、公园和休闲、公墓、以及多功能特区)。接近25%的特别区可以对服务收费(如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水供应等)。略微多于30%的特别区依靠拨款、共享税收、租金和来自其他政府的补偿(如教育、水土保持、房屋和社区发展区)。其他特别区收入依赖于特别资产或另外的税。有些最大的特别区没有税收权,如纽约和新泽西港务局,芝加哥交通局。有些特别区别有不止一种收入来源。[8] 
  特别区的组织和结构没有固定的模式,特别区或者独立或者依附于另一个政府单位,独立别特区由公众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所管理。依附特别区由别的政府单位所组织而不是由市民所创建,其委员会由州、县、市、镇这些单独或联合组织特区的单位选择,即由各级政府官员任命。最受限制类型的依附特别区在形式上只不过是一单独征税区域。这种特别区允许在其疆界之内以一单独税率向纳税人征税,所得收入专款用于只在其区中所提供的某一具体的服务供应。[9]这种税收特别区能有效地获得更好的财政平衡。 
  上文所说的特别区都不包括学校区(School District),在美国的政府体制中,广义的特别区包括学校区,狭义的特别区不包括校区。美国大约有15000个学校区,校区是特别区的一种形式,但因非常普遍并对地方政府的教育职能极为重要而获得单独考虑。校区的单一功能是管理公立学校系统,校区委员会确定学校税率(在多数情况下是独立于市和县的税的),委派督学和其他人员,聘用教师,并管理从幼儿园或1年级起到12年级的所有学校。校区在地方开支中享有的份额可以说明其其重要性:在所有地方层面的政府开支中,校区份额超过1/3。和其他特别区类似,校区或者独立,或者依赖县市。 
  特别区是独立的政府单位,拥有不受原有行政关系约束的相对自由,按州政府的法令建立的特区只提供单一或有限的几项服务,但在财政上和政治上不再依附于原有的市或县政府。大量现实问题的解决超出了传统行政区划的界线,特别区在处理跨越现行政府单位权限的问题方面很起作用,可以根据服务的需要来确定自己的管辖范围,且能够提供一种规模经济方式。特区的上述特点,使得较之传统的政府单位具有某些优势,因此迅速增加起来。下面列举的是特别区增加的一些原因: 
  在财政方面,一般的政府单位在税收和财务方面受到限制。建立特别区则可以规避州政府对市政债务或税收施加的限制,例如确定的税收额和债务额。特别区能够征收服务与使用费,而不是普遍征税或发行市政债券来在财政上支持其提供的服务。通过划分边界,特别区获得可支持一项特定服务的合适财政基础,使受益地区和征税地区相对称,可以把税收负担扩散到比已有的政府单位更大的地区或相反。 
  对一般政府权力所受的限制也促进了特别区的产生。这些限制包括:对地方政府权力的严格解释;这些政府没有权力在它们的区域内建立不同的税区;缺乏和其他地方政府单位订立合同或为服务的提供承担共同责任的权威。和这些限制相联系,是现存的政府单位管辖区域所带来的,市和县也许太大或太小对于有效率和有能力地履行某些特定功能,如控制空气污染,它们也不合乎某项功能需要的自然边界,如地下水盆地,或者,它们和愿意更多付费以获得特别服务的区域也不重合。[10] 
  郊区居住人口的大量增加。随着大量人口特别是中产阶级居住的郊区化,产生许多新的服务要求:学校、污水管理、道路、公园等。为了得到市政服务而又不必建立一个市政府或实现合并,就在郊区建立了许多小的特别区。特别区不受郊区居民所离开的市中心的控制,还可以跨越各个分割的社区来提供服务。特别区可以提供相对快捷的基本服务,可以代替市政公司成为应付日益增长的公用事业需要的机构。 
  联邦政府的鼓励。联邦政府鼓励了一些特区的发展,特别是环境保护区、排水区、洪水控制区、灌溉区等。联邦政府的许多特别区的建立是为了响应诸如控制污染、保护土壤和城市更新等联邦援助计划,某些联邦拨款计划促进了特别区的发展,因为特别区更容易获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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