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婚论“法”
王建胜
【全文】
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婚姻案件多不足为奇,而成为许多律师的处女作也在情理之中。当满腔热忱的新律师刚投身律程就被冷水浇头时,会惊叹只有几十个条款的
婚姻法理论和现实之间怎么差距这么大呀。
婚姻家庭案件不给律师使足全劲的机会,原被告的胜率也颠倒了个,法官常用家务事难断为名以清官自居。法律从业者对
婚姻法的一丝疑惑,往往就是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困惑。幸福的婚姻千篇一律,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法庭里的离婚案件无奇不有:有怀抱炸药的,有向即将分手的配偶送鲜花的,有用菜刀跺下手指的,有在诉讼调查时盗窃对方财物的,有双方家族在法庭群殴的,还有手持棍棒追打律师的……这些难以磨灭的记忆碎片让你震撼!
新中国成立至今共制定了1950年和1980年两部
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重新对
婚姻法进行修正,法律界称之为新
婚姻法。如若算上最高法院两次对
婚姻法的解释以及
婚姻登记办法和条例,婚姻诉讼纠纷总算有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依据。由于
婚姻法的演变衔接及婚姻持续时间跨度长等等原因,造成群众容易混淆重婚、事实婚、无效婚的界限以及非法同居同试婚、离婚不离家、包养情妇的关系。
新
婚姻法第
八条是合法婚姻的规定:包括结婚登记、颁发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三项内容。
重婚犯罪则有两个类型,容易理解的类型是结婚后再次结婚或与有妇之夫、有夫子妻结婚,较难领会的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这一类型。这种类型同非法同居(同居)极为类似。如何理解“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含义呢?在民间存在有无“野种”的衡量办法,也有法律学人用大多数的邻居们视其为夫妻来判断,更有形式主义者拿双方是否互以夫妻称谓判断之,很少有地方能像广东省那样直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规定“包二奶”可能构成重婚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