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鲜明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全党提高治国理政能力的纲领性文件。从“战略任务”,到“重点”到“重中之重”,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思考在不断深化。
虞云耀认为,科学执政从执政目的来讲,强调的是执政要合乎规律性,体现人民意愿,为人民执好政;从执政过程和手段来讲,强调的是要“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来执政,通过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来执政,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执政。
民主执政,从执政目的来讲,就是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从执政过程和手段来讲,强调的是把执政放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实施,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内监督机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完善党内领导体制、选举制度等等。
依法执政,从执政目的来讲,就是要维护
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从执政过程和手段来讲,就是强调执政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运用
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不主张因要维护党的权威而让党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允许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而是自觉要求严格地在
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得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应的程序和手续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更加丰富
在“6·25”重要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更加全面、系统、完整的阐述。加上此前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些论述已经涵盖并且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
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问题,不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作出了不同方式的回答,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不断发展,经历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特征描述到本质揭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