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hird section is the conclusion for all analysis above. The writer believes that it is a wise decision to build a harmony system for blog in the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关键词】博客;博客所有权;博客版权;博客服务商;博客立法
BlogOwnership of BlogCopyright of BloggerBlog Service ProviderLegislation for Blog
【全文】
3. 博客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
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本意是指他人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是应该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
实质上是对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及其行使的一种限制,以平衡权利人,使用者和公众的利益。合理使用制度虽是各国版权法都予认可的制度,但也是版权法实务与研究中一个最易引起争议而又难以为人理解的规定。下文将从具体的版权作品使用行为类型入手来分析我国法律中有关博客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
(1)网下作品在博客上的合理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情形,但是由于网络环境的特点,这12种情形中的个人使用,免费表演,临摹不存在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故《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只将其中9项规定在网络环境下作了合理的延伸,因此,如果博客用户使用网下的作品只要符合该条例第6条规定的情形,即可以不经过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博客用户若提供网下媒体已发表的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2)博客作品在网下的合理使用
这部分所研究的博客作品指的是在博客上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网下的合理使用问题,而网下的版权作品经合法上载博客后再从博客下载至网下使用可以理解为是对原网下版权作品的使用,不属于此处探讨的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结合博客作品的实际情况,博客作品在网下的合理使用包括第22条除第8款、第10款之外的其他10款情形。
(3)博客作品在网络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