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剂制度方案的演化来看,调剂方案的设计者们的用心不可谓不良苦,这些制度设计者们本来是想借招生制度,特别是其中调剂制度的改革来提高整个新生的质量,达到提高整个法学院学术研究实力的目的,然而,笔者在此想指出的是,这些制度设计们的良苦用心却得到了适得其返的效果:
其一,长线专业被彻底边缘化。表现就是,一些冷门专业上线人数严重不够。其原因(在上文略有提及),是在第二种调剂方案中,提高了冷门专业的进入门槛。申言之,在第一种调剂方案中,冷门专业的老师可能会从自已专业的发展出发要求尽量不要调剂生,为了照顾冷门专业,法学院可能会使初试线压得较低。而在第二种调剂方案中,由于初试是一样的,热门专业的考生往往“善长”于考试,进而把专业分数抬得极高,则注重考分的制度设计者们会从所谓的整体上考虑,提高初试线(相对于往年)。本来冷门专业生源就少,这么一来,下述结果的出现就是必然的,冷门专业无可避免地成为热门专业被调剂考生的“收容站”。
其二,在制度设计上鼓励考生考热门专业,使得逐利倾向较强的新生逐渐成为研究阵地的盘居者。正如上文所说,由于热门专业考生善于应试,报考人数又多,初试线不可避免地被抬高,进而致使冷门专业生源严重短缺。院内调剂,使得热门专业的考生获得了“双保险”——先报考热门专业,热门专业上不了时,还可能被调剂到冷门专业。这样一来,不出几届,实施此种招生理念的法学院在未来的的学术影响力必将被彻底斧底抽薪。
其三,这一点其实是对第一方面的细化,即彻底把一些对学术有兴趣且极有天赋的考生的进路给完全堵死。众所周知,一些有善长思辩的学生对研究生考试那种死记硬背的应试方式实在不习惯。如若按第二种调剂方案要求他们,他们将不得不跟其他逐利取向的考生一同竞争,这对那些学生来说是灾难,这对法学院的冷门专业的发展前景来说更是灾难。
上述调剂制度(方案)的设计演化,之所以会产生如上后果,从中反映出了上述制度设计者们思维中的一些前见:
一、在研招中,唯考试分数是从,以为分数就是考生智力的化身。这可以从越来越多的学校采用第二种调剂方案的趋势中可以看出。这一定见预设了研究生考试分数的高低能辨别出适合于学术研究的考生。此定见一挑明,笔者以为,谁都不会赞同,但却隐藏于我们的潜意识当中,且时时作用于我们的判断。有如厦大法学院徐国栋先生在其民商法专业课堂上不无揶揄地说:“能考上民商法专业的同学,智商都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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