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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视野下法律的现代性与地方性

  四、小结与讨论
  至此,我们可以简单回答本文开始提出的问题了—— 中国当前特殊背景下的法律价值究竟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及其面临的特殊问题是什么。
  根据法律价值体系的来源,我们将其分为内生型、植入型和混合型三种。中国特殊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以及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使得中国的法律价值体系既不同于英美等内生型法律价值体系,也不同于印度、非洲等前殖民地国家的植入型法律价值体系。正是从这种发生学意义上,我们将中国这种特殊的法律价值体系定义为混合型法律价值体系。
  从来源上看,混合型法律价值体系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法律移植而带来的外来法律价值,中国传统文化的法律价值,社会转型特别是市场经济建设中形成的新的法律传统和价值,还有中国当前特殊的国情决定的一些法律价值取向。
  这些因素之间有良性互动和动态均衡的一面,也常常存在着种种冲突,我们将其称为法律价值体系的内在冲突。除了像其他类型法律价值体系一样具有同一文化内部诸价值的冲突外,这种法律价值体系的内在冲突更主要的还表现为文化冲突。包括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冲突、新传统与旧传统的冲突、基本国情所决定的特有法律价值与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双重冲突等。这些冲突往往使得人们无所适从,也使法律制定者处于一个非常尴尬得境地。这正是混合型法律价值体系带给我们的难题。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去平衡这种复杂法律系统的内在冲突?我们认为对待这个问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性质的冲突可以分别采取以下策略:
  策略一、妥协与兼顾。这是有效平衡法律价值体系内在冲突最主要的思路和策略。一方面,我们应该尊重人们的传统观念、习俗;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考虑变化了现实情况必须对人们的传统观念、习俗进行一些新的约束。这就要求我们在二者之间选择一个平衡。如当前对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就是采取的这一策略。
  策略二、大力宣传新的法律传统,使其尽快内化到人们的日常观念和行为当中去。有些适应社会转型出现的新情况而发展出的一些新的法律价值和法律规范,相对于人们过去的观念,既说不上是一致的也说不上是冲突,而是全新的。对于这些,我们的策略应该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其尽快地内化到人们的日常观念和行为当中去。如跟市场经济相关的一些法律价值和法律规范。
  策略三、强制推行。对于一些对国家发展具有战略性影响的法律,虽然这些法律可能既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冲突又与国际公认的价值观念相冲突,还是应该强制推行。像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就属此列。
  策略四、放任自流。法律的作用总是有限的,有些领域法律是没有办法有效地去调节的,应该将其让位于道德、习俗等软规则,这就是所谓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法律毕竟不是万能的。像在公共汽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就属此列。按照合同法的权利主体之间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买了票的乘客都平等的拥有座位的使用权,但是我们尊老爱幼的伦理准则又要求我们主动让座,这种情况下法律就无法调节其内在的价值冲突。这时的策略就应该是放任自流,让法律之外的规范体系去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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