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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现代监狱制度价值解读

  4.监狱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建设得到充分的重视
  监狱工作人员的分类及其职业化程度,被认为是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基础。监狱工作人员的分类,是指监狱工作人员按不同的专业要求设置不同的岗位职责,履行不同的职能。早在1930年的布拉格“国际刑法及监狱会议”就要求“对所有执行刑罚的人员,应加以特别训练。尤其要训练高级监狱管理人员,使其具有科学知识”。 在联合国1955年通过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规则》中,就明确规定,监狱应当设有足够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专家。这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而确认的一项要求。在德国,1976年诞生的《行刑法典》中,就规定:分配监狱设立的“分配委员会”的成员中,包括典狱长、精神病学专家、心理学者、社会学者、教育学者、社会福利工作者等等。 德国各监狱都设立了犯罪学研究小组,其最早可以追溯到1921年巴伐利亚监狱。1947年,在汉堡监狱出现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室”,从科学的角度推动行刑工作的发展。日本的监狱中的罪犯分类调查,就充分依靠了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并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体系。据资料介绍,在国外,监狱的专业人员中,包括8类人员:医务人员、文化教师、职业技术教师、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社会工作者、个案管理者、牧师。美国的《矫正年鉴》(1993)公布,在美国的50个州的矫正机构中,有:276名精神病学家,1446名心理学家,2273名个案管理者,1006名社会工作者,793名娱乐治疗专家,3090名顾问。 其矫正工作的未来发展,将进一步“专业化”,并主要是管理和管理技术。
  总之,在发达国家,现代监狱制度的确立,至少表现为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职业化的趋势。这对我们研究建立中国现代监狱制度是具有积极借鉴意义的。
  现代监狱的价值解析
  犯罪始于法律,刑罚源于犯罪,并催生监狱。因此,到目前为止,不管社会如何发展,“惩罚就总是被采用的。” “以恶制恶”未有穷期。只要社会还有犯罪,刑罚就无法停止。社会又总是在发展,文明总是在推进,所以,刑罚尽管还是表现为刑罚,但此刑罚已不是“彼刑罚”了。在现代刑罚理论的推动下,监狱,尽管也还是监狱,同样,此监狱已不是“彼监狱”了。亦是说,监狱的价值发生了变化,质的变化。
  其实,监狱是依附于国家的一个“特殊标志物”:它既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病态物”,同时又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文明物”。在专制社会,监狱是张扬暴力的机器;在文明社会,监狱成为治理社会的工具。监狱文明进程的脚步,无不折射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曙光。在当代,监狱“其实是一个国家真正实现高度文明的特殊而重要的标志” (尤其可喜的是,这种在过去对一般人来说还难以接受的现代理念,最近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的认可,他说,“对罪犯的待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 尽管,监狱文明进程的推进可能是艰难的,有时,甚至会有曲折和反复。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摆上了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同等重要的位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监狱工作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很显然,应当体现和贯彻政治文明的要求,呼应政治文明的建设大局,在未来的工作理念、体制设计、谋略统筹、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法治的理念应当是始终如一、一以贯之的。在监狱的各项工作中,法治的理念表达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不过,法治理念的确立的困难不在于对法治的理解、对形式的把握,而在于清除传统理念的消极影响。如,我们长期以来奉行的阶级斗争的“哲学”,“对敌要狠”;长期以来宣传的“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的思想;长期以来广大公民对犯罪分子的几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心理,以此表白与“敌”划清界限等。这些思想观念也深深影响着监狱警察的思想观念和言行举止, 监狱是“刀把子”、“是暴力机器”演绎为“不打不骂没有专政味道”;对罪犯就是要“惩罚、惩罚,再惩罚”,“剥夺、剥夺,再剥夺”;罪犯是“义务主体”,“如果有权利,就是接受惩罚的权利,就是履行义务的权利”……他们意图表明:自己是多么的正义?多么的革命?多么的代表人民的利益?其实,持这种观念和想法的人们,惊人地误读了法治的价值。在法治的框架里,确认,并且是确认罪犯仅仅是“权利主体”的资格,才是法治的最根本的要义。
  其实,公民的权利、罪犯的权利,其存在的意义在于权利的价值蕴涵,在于权利背后隐含的、法律所表达的公正、平等与正义精神。因此,权利对所有人都是神圣的,决不因权利的主人是一般公民,还是罪犯。 正如王平博士所言, “保护罪犯的权利,最终是为了保护所有人的权利” 。权利,无论为谁所有,在它的逻辑层面、在它的法治层面确实没有什么不同。这正如所有的人都要吃饭、穿衣一样合理、正常。何况罪犯还是弱势群体。正如早在200多年前,美国总统林肯说的那样(大意),废除奴隶制度是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永远不会沦为奴隶。在推进政治文明的进程中,在法治国的情形下,当然我们要进行的是要建设中国现代监狱制度。其意义在于,我们的监狱不仅是监狱,更重要的是改造罪犯的学校,是罪犯的再生之地;还在于监狱作为改造罪犯的学校、罪犯的再生之地早已不是理论上的表述,法律上的规定,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清朝的末代皇帝可以作证、日本战犯可以作证,许多获得新生的人士可以作证;过去可以作证、现实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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