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权宣言》中的行政法思想

  所谓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其渊源可以追溯到英国的“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也翻译为“自然公正”)原则。自然正义原则的内容主要是:1、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2、在处分当事人权益时听取对方意见。自然正义在美国发展为正当法律程序,美国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第14条规定:“任何州不得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前者适用于联邦政府机关,后者适用于州政府机关。在行政法上,正当法律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而听证是正当法律程序的主要内容。另外,回避原则、说明理由以及行政公开也是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必然要求。
  无论是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还是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最开始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后来才发展到行政领域,并且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行政法的一个主要原则。而法国的《人权宣言》则集中于刑事司法领域,还没有扩展到行政领域,所以只是具备正当法律程序的雏形,但是它并不排除发展到行政领域的可能性。
  四、宪法规制行政法方向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重述《人权宣言》的序言:“组成国民会议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惟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以便本宣言可以经常呈现在社会各个成员之前,使他们不断地想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立法权的决议和行政权的决定因能随时和整个政治机构的目标两相比较,从而更加受到他们的尊重;以便公民们今后以简单而无可争辩的原则为根据的那些要求能经常针对着宪法与全体幸福之维护”。另外,宣言第3条规定:“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第5、6、15条的规定都含有对行政权的制约的成分。而第16条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从宣言中,可以看出以下宪法对行政法规制的内容:
  宪法确认和保障人权,因此行政法要服务于人权保障。“不知人权、忽视人权、和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惟一原因”,要避免政府腐败、人民不幸,就必须保障人权。人们之所以组成社会、建立政府,目的就是保护自己的人权或自由,如果政府脱离了这一目标,甚至背道而驰,就说明政府已经异化变质,成为掌权者为自己的私利或欲望服务的工具,很可能成为压迫人民的专制政府,从而成为人权的最大破坏者。因为行政权握有强力,掌有普通百姓所没有的资源,因此,一旦政府腐败,人民很容易丧失人权,沦为奴隶。这样就形成了主仆颠倒的局面。行政法受宪法的规制,所以要以保障人权为己任,防止权力腐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