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中的行政法思想
曾祥华
【摘要】《人权宣言》不仅对世界
宪法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还含有丰富的行政法思想。它不仅是对天赋权利的法律确认,而且将自由作为行政法的前提,蕴涵了正当法律程序的雏形,通过
宪法性文件的形式规制了行政法的方向。
【关键词】《人权宣言》;行政法思想;行政法的前提;正当法律程序雏形;行政法的方向
【全文】
学者们大多从宪法学的角度认识《人权宣言》,至于其行政法上的意义则很少引起注意,其实宣言中蕴涵丰富的行政法思想,下面笔者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学界。
一、天赋权利的法律确认
《人权宣言》有一个简短的序言,序言内容明确宣言保障人权的宗旨。“组成国民会议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惟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以便本宣言可以经常呈现在社会各个成员之前,使他们不断地想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紧接着序言,宣言对人权进行了系统的规定。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在随后的条文中,宣言规定了人民主权、自由的定义、自由与法律的关系、公共意志、(重申)人人平等、司法程序尤其是刑罚程序、罪行法定、思想言论出版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等等内容。《人权宣言》是法国人民第一次以
宪法性文件的形式对天赋人权的法律确认,在世界人权历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有重大深远的影响。
《人权宣言》产生的直接因素是法国大革命,没有人民起义从而由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宣言。但是,宣言有它深刻的思想基础,没有欧洲的文艺复兴和法国启蒙运动所做的理论准备,特别是天赋人权的理论,宣言同样不可能横空出世。另外,美国的独立革命和《独立宣言》对法国的《人权宣言》也有明显的影响。
“天赋人权”是我国早期对natural rights的翻译,其实正确的译法应该是“自然权利”,但是由于人们已经习惯这种译法,所以现在仍然通行。“天赋人权”或曰“自然权利”的理论是资产阶级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贯思想,但是各个思想家关于自然权利的理论主张又不完全相同,经过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经典作家们虽然政治主张不完全相同,但是他们都假设在人类走入社会、建立政府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们大都以自然权利作为他们政治主张的预设前提,主要是以“天赋权利”的理论来作为攻击“神赋权利”或宗教神学或封建专制的武器,以进一步论证他们政治法律观点。这些理论虽然受到宗教势力或者当时统治者的攻击或者压制,但是开阔了人们的视野,启发了人们的头脑,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