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际调节若干理论问题初探

国际调节若干理论问题初探


Several Issues on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王桦宇


【摘要】市场国际化的同时产生国际调节,国际调节是国际市场的重要调节机制,它同国内调节和市场调节一起共同调节国际市场的结构和运行。本文就国际调节的概念特征、存在基础、调节范围、与国内调节区别及关联、法律规制和发展趋势进行初步梳理和分析。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emerged 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market,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regulation mechanism of international market. Combining with market regulation and national regulation of various countries, it regulates the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of international social economy. Analyzing various aspects of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such as characteristic and foundation, range and difference from national regulation , ruling by law.
【关键词】国际调节;国内调节;市场国际化;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 national regulation;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market; economic la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全文】
  一 国际调节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国际调节的概念
  国际调节是在市场的日益国际化以及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逐渐难以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同时国际调节的法律规制也逐渐进入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理论视野。国际调节,“或称国际性调节,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组织机构通过协商或以国际条约形式或藉助国际惯例,对国际市场经济的结构和运行,以促进国际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1]国际调节“是市场经济发展到国际化市场经济阶段,继市场调节、国家调节之后出现的第三种新的调节方式” [2],是把市场的国际性、一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内国性和国际经济立法勃兴的时代性等三个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特征紧密联系的基础和纽带。在国际市场经济环境中,市场调节按照价值规律对国际市场要素进行基础性分配和资源整合,国际调节在各国经济主权和对外开放的基础上排除不公平竞争、实现投资自由和内国保护的统一以及调控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并以此建立和维护国际经济秩序。
  (二)国际调节的法律特征
  国际调节在调节主体、对象、内容等方面具有其自身显著特点。
  其一,调节主体的国际性。传统的调节主体各国政府囿于经济手段的主权性和法律制度的内国性而无法在国际经济层面展开干预和调节,于是双边多边国际条约和区域性全球性国际组织开始突显其重要协调和规制作用。前者作为调节主体调节国际经济关系与其作为一国政府调节的区别在于权利来源、调节范围和法律后果等方面,是以国际经济社会成员和国际条约拘束国身份参与国际调节,后者则是根据各国政府参加和批准加入国际组织而承继和原始产生的法定权力来对国际经济行为进行调节。这两类调节主体共同特征在于其国际性,是以市场国际化和国际条约为前提条件和法律基础的国际干预和介入。
  其二,调节对象的限定性。国际调节的对象只限于国家的经济管理行为,即国际调节实质是对国家调节行为的再调节,而非国际经济行为的全面干预和介入。一国市场主体的国际市场行为应由国际市场共通的价值规律调节,在法律规制层面则由国际民商法实现和完成。国际调节涉及对象限定于国家对涉外经济领域和层面进行的必要政府调节,其他的政府经济管理行为则属于一国经济主权范围而不应进入国际调节。国际调节涉及对象的限定性还在于国际调节受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章程的约束和规制,条约和章程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共同构成了国际调节的法律基础。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