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斯比尔由奉行自由主义的人权观出发,以实行专制主义侵犯人权的实践而告终,在这种人权观的嬗变中,罗伯斯比尔思想中不断增长的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两种思想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作为卢梭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民粹主义奉行人民利益至上,主张实行广场化狂欢式的大民主,强调人民对权力的直接参与和监督;而道德理想主义则极力推崇美德对于塑造理想社会和保持国家权力纯洁性的重要性,因此主张改造社会和权力的方法就是造就道德上的“新人”。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往往是相辅相成,正因为人民是具有美德的,所以人民的行为就是永远正确的,同时正因为人民直接参与权力,权力的道德化才有可能,权力对人民的道德教化才有正当性。作为卢梭的信徒,法国大革命的急先锋,罗伯斯比尔自然也扛起了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的两面大旗。 “罗伯斯比尔公众场合的语言,频率最高的是这三个单词——美德、主权、人民。”[6](P164)越是到革命的后期,这些词汇使用的频率就越高,而与此相适应,“人权”、“法治”词汇的用处却越来越少。
民粹主义倡导的狂欢式大民主固然使人民借人权之威可以不断席卷政府权力,从而一而再地发动革命,但是它也是一种无秩序的民主、泛滥成灾的自由;它奉行的“人民的意志”不受法律的制约的观念最终导致的不是人民利益的保障,而是“多数人的专制”。但是“ 多数人的专制不过是扩大了的专制。”[1](P 55页)并且“多人的专制孕育着独夫专制”[7](P77),所以法国大革命最后导致由雅各宾派甚至罗伯斯比尔个人来代表“人民的利益”就毫不奇怪了。而此时,道德理想主义却以美德的名义宣布一个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有美德的,但是本来具有“恶”本性的政府一有美德,它以“人民”的名义所作的一切就都具有了道德上的正当性,侵犯人权起来也就更加气势汹汹。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不可腐蚀者”罗伯斯比尔一旦上台,法国顿时就会血流成河。
民粹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一方面导致由美德粉饰的多数人的暴政或个人专制,最终使得人权在自以为是在“替天行道”的国家机器面前任人宰割;另一方面美德成为了判断人民和敌人的重要标准, “能使人腐化堕落的东西,便是反革命的。”[2](P173)这使得道德也成为权力者镇压异己的一个很方便的工具。同时,民粹主义带有的以多数人否定少数人的权利,以“人民的利益”否定个人利益的倾向也是与人权的概念格格不入的。因为对人权而言,只要有人被排除在人权的保护之外,只要人权不能落实到具体的每个人,人权本身就朝不保夕了。然而就像柏克所说的,法国的那帮理论家们对人类有着深深的爱,但是对具体的人却很不耐烦,更为糟糕的是,索性把他们忘掉。[1](英文版导言P8)所以当声称代表人民利益的雅各宾政府宣布为了保护善良公民就要将邪恶公民置于死地时,当罗伯斯比尔声称“人民的价值永远高于个人” 时[8](P170),法国人的人权就已经岌岌可危了。
五、人权的革命与革命中的人权
罗伯斯比尔曾经对自由主义的人权充满坚定的信心,但是在现实一片混沌的人权实践面前,他有时也充满困惑,他曾经哀叹,“哎,平等、自由、正义呀!莫非你们只是空洞的名词吗?”[2](P103)他也曾经暗自怀疑,“也许是,宣布人权和永恒正义的原则是徒劳无益的吧?”[2](P181)在他自己也被剥夺了人权之后,他更是觉得愤愤不平,自己为人权奋斗了一生,最后却“连公民权利都享受不到。”[2](P208)但是这种困惑并不仅仅是罗伯斯比尔个人的困惑,而且是他那个时代的困惑,如果我们要对罗伯斯比尔的人权观和人权实践进行同情式的理解,我们就不能不去理解他所处的特殊历史时代,毕竟他那时的人权是一种刚刚发生人权革命后的人权,并且还是还在不断发生革命的革命中的人权。
“法国革命是第一次人权革命,在1789年和1793年两次宣布了人权和公民权自然宣言”。[9](P284)之所以称法国大革命是一次人权革命,不仅在于它宣布了两个人权宣言,而且在于它是一次完全以人权为中心的革命,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的,“那时对平等与自由的热爱共同占据着他们的心灵;他们不仅想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各种特权,而且要确认各种权利,使之神圣化……它还将使所有想腐蚀或奴役别人的那类人不得安眠。”[5](P52)。这一点与英国光荣革命和美国独立革命不同,它们固然也以人权作为斗争的武器,但是光荣革命毕竟只是一场国内保守的、有限度的革命;而美国独立战争则主要是一场民族革命。而法国革命中显示出的为世界人权立法的豪迈气概、与旧秩序和旧传统彻底决绝的勇气以及对世界范围内人权思想的深远影响都是英美革命所不能及的;并且就人权的内容而言,法国革命中提出的人权内容比英美革命更加丰富多彩,它不仅完整地表述了政治权利和自由,而且提出了并且实践了后来被称为第二代人权的工作权、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因此说法国革命是一场人权革命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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