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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国传统文化和渐进式制度变迁

  四、无为而治与渐进式改革
  中国封建社会以控制严厉的中央集权主义著称[9],但是,宏观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政治和行政方面,统治者并不对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施加管理。中国自古有“以孝治天下”的说法,“中国的理想是天下太平……,近代西洋人相信人人之开明的利己之心可以使社会福利自然增进,中国依靠人人孝悌于其家庭就使天下自然得其治理,故为君上者莫若率天下以孝。两方目标虽然不同,然其取放任而不主干涉却又相近”[10]。
  对经济活动放任不干涉的传统给经济发展提供了哈耶克式的“自发社会秩序”[9],是中国封建社会兴盛繁荣的良好制度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用中央集权主义的政治手段发展经济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从反面证明了放任和让经济规律自发调节是我们发挥自己无能设计的经济系统作用的最佳选择。改革的历程是“摸着石头过河”,改革伊始我们没有俄罗斯那样的改革方案[11],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姓“资”姓“社”多次大讨论的情况看,当初改革的目标也是不明确的,既然不明确,就“不可说”,小平同志提出“不争论”[12],只是沿着发展和改善民生这个政治理想,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放任”经济使国家一步一步地走进市场化道路。
  放任和无为而治使得中国的改革只能是渐进式的。渐进式改革拉长了改革的时间,给制度变迁“多边讨价还价”和重复博弈的机会,可以减少变革过程各种不合作的当事人采取激烈的行动,实际上也给社会一个《同意的计算》[13]过程。
  老子“自然无为”智慧的基因历经几千年不断地复制自己,依附在炎黄子孙身上,我们得益于不了解和不熟悉市场经济规律,以顺其自然的态度缓慢前行,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在人已取得的伟大成就中,有许多成就并不源自于有自觉目标的思想,也很少是周密地协调众多个人努力的结果,他们是一种过程的产物;在这种过程中,个人扮演着他永远不可能完全理解的角色。这些成就高于任何个人,因为派生这些成就的知识体系完全超出了个人头脑所能掌握的范围”[9]。
  
【注释】新闻:十届人大十一次会议通过物权法(新浪网finance.sina.com.cn/nz/wqfts/72K 2007-6-27转自中国新闻网 
   
  吴思:《潜规则》,(海王网络)(2005年北极星书库http://www.ebook.00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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