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解决越来越重的案件压力,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开始上升。据笔者对山东某地级市六个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统计,1997年以来,该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比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数量占起诉案件总数的比例由1997年的19%上升到2006年的38%;实际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数量占可以适用案件总数的比例由1997年的百分35%猛增到2000年64%,直至2006年的81%。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所限,大量的案件还是不得不适用普通程序,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与人力资源一样的是司法机关的物力和财力资源也十分有限。众所周知,司法经费紧张、司法保障不足问题由来已久。笔者对该市检察机关1998-2002五年来的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见以下表图)。数据表明,全市检察院财政拨款数额逐年上升,但受制于财政自身状况影响,检察院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实际支出。2003年至2006年,收支情况与前几年基本相同,仍然是年年出现财政赤字。
山东某市检察系统经费收支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财政拨款 预算外收入 总收入 支 出 收支结果
人员经费 行政经费 业务费 基建费 合计
1998年 819.6 457.7 1277.3 466.3 517.5 296.8 419.1 1699.7 -422.4
1999年 864.5 515.3 1379.8 531.3 465.6 264.5 611.2 1872.6 -492.8
2000年 1012.1 740.9 1753 544.9 536.8 577 748.5 2407.2 -654.2
2001年 1150 780.6 1930.6 671.3 447.8 616.4 820 2555.5 -624.9
2002年 1220.9 699.1 1920 741.7 653.3 424.6 1102 2921.6 -1001.6
同时,笔者在实证研究中以“目前我国司法机关的警力状况与社会治安实际需要是否适应?”为题,对建立中国控辩协商制度可能涉及到的利益主体进行了问卷调查,[7]调查结果如下:
在被调查的100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中,回答“适应” 的12人,占总人数的12%;回答“不适应”的59人,占总人数的59%;回答“说不清”的29人,占总人数的29%。
在被调查的社会公众328人中,回答“适应” 的38人,占总人数的11.59%;回答“不适应”的166人,占总人数的50.61%;回答“说不清”的124人,占总人数的37.80%。
在被调查的268个法官中,回答“适应” 的74人,占总人数的27.61%;回答“不适应”的161人,占总人数的60.07%;回答“说不清”的33人,占总人数的12.31%。
在被调查的302个检察官中,回答“适应”的79人,占总人数的26.16%;回答“不适应”的182人,占总人数的60.26%;回答“说不清”的41人,占总人数的13.58%。
在被调查的361警察中,回答“适应” 的50人,占总人数的13.85%;回答“不适应”的278人,占总人数的77.01%;回答“说不清”的33人,占总人数的9.14%。
在被调查的364个律师中,回答“适应” 的114人,占总人数的31.32%;回答“不适应”的218人,占总人数的59.89%;回答“说不清”的32人,占总人数的8.79%。
从综合情况看,汇总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1723人中,回答“适应”的367人,占总人数的21.30%;回答“不适应”的1064人,占总人数的61.75%;回答“说不清”的292人,占总人数的16.95%。本问题调查的结论是:目前我国司法机关的警力状况与社会治安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辩诉交易在中国的引进与移植具有必要性。
针对在实际刑事司法活动中,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对自身工作量的评价,笔者进行的实证调查的结果如下:
在被调查的268个法官中,回答“超负荷” 的59人,占总人数的22.01%;回答“基本适应”的155人,占总人数的57.84%;回答“正常工作,没有多少压力”的54人,占总人数的20.15%。
在被调查的302个检察官中,回答“超负荷”的77人,占总人数的25.50%;回答“基本适应”的181人,占总人数的59.93%;回答“正常工作,没有多少压力”的44人,占总人数的14.57%。
在被调查的361个警察中,回答“超负荷” 的223人,占总人数的61.77%;回答“基本适应”的92人,占总人数的25.48%;回答“正常工作,没有多少压力”的46人,占总人数的12.74%。
在被调查的364个律师中,回答“超负荷” 的8人,占总人数的2.20%;回答“基本适应”的188人,占总人数的51.65%;回答“正常工作,没有多少压力”的168人,占总人数的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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