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抗法行为逐年增加,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沈阳和平公安分局发生的构成犯罪的暴力抗法案件,2004年26起、2005年发生37起、2006年6月底前就发生了22起。辽阳白塔公安分局2001年至2006年8月共发生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案件26起,其中2001年发生3起,2003年1起,2004年5起,2005年3起,2006年1至8月就发生14起。以上的数字还只是统计了严重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案件数量,至于干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辱骂、撕扯、推搡、混乱中挨打的情况就更多了。由于没有严重的后果或导致执行职务的不能,我们的干警都默默忍下了。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抗法现象越来越严重。
干警往往不知如何处置抗法行为。多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强调为人民服务,强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再加上相关法律规定的不科学、不明确,造成了面对群众的抗法行为干警们不知该怎样处置;不敢使用强制手段,担心使用强制手段会违反有关的规定;或者想防卫可手头没有能保护自身安全的警械;即使有警械也不知道面对抗法的老百姓该不该用。种种原因造成了我们的干警面对抗法行为时只能忍辱负重。抗法人员见警察拿他没办法,气焰会更加嚣张,变本加厉地闹。干警若稍有阻止举动,还会受到诸如“警察打人啦”、“你敢动扒你警服”等话语的威胁,或拨打“110”告诬状,干扰执法,影响极坏。
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往往为抗法者呐喊助威,我们的警察很少得到帮助。在辽阳有这样一个案子,张某(57岁,女)因殴打他人被科以行政拘留。在执行拘留时,任凭你解释、劝说,张某就是拒不配合执行,并撒泼大闹,大喊“警察打人了”,不明真相的群众纷纷斥责我们警察。干警强制执行时,张某将执行干警挠伤,后干脆倒地耍赖装病。我们的干警叫来“120”急救车将其送到急救中心,经检查身体根本没事,但我们的警察怕真的出事只好放她回去。类似的事情在实践中并不少见,有些人明明是抗法,却大喊“警察打人了”,不明真相的群众往往凭着直觉同情、支持抗法者,给警察的执法造成很大困难。
在处置抗法行为时,干警的思想负担过重。工作中干警有“三怕”,怕上访、怕纠缠、怕调查。老百姓在对公安机关不满时,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外,更多的是采用告状的方式。向上级公安机关告,向市政法委告、向政协告、向纪检告,只要有告状的地方他们都去告。群众告状本无可厚非,关键是相关的调查制度没有跟上,所有接到告状的部门都会下来查,督察查完纪检查。公安内部查完,公安外部查。向这个机关陈述完再向那个机关陈述,我们的干警不是怕调查的结果,而是怕这调查的过程,就跟犯了大错一样,心理压力非常大。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还把被投诉率跟扣分、年终评定挂钩,致使干警产生怕投诉心理,不能理直气壮地依法管理该管的事情,处置抗法行为时缩手缩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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