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考虑,是有关学术思想建构方面的考虑。这些年来,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即学术研究固然要讲究一个纯粹性,所谓为学问而学问,但是,任何学问特别是政治哲学、法律思想这类学问,是不可能脱离我们所处的社会现实的,它们还有一个经世致用的方面。就我来说,自己从哲学领域甚至从艺术领域转向政治、法律思想的研究,一直隐藏着一个内在的情结,有一种对中国问题的关怀。为什么选择西方近现代的思想人物作为这门课程的内容,而不是从古希腊思想开始讲起?对此我有一种很深的经世致用的现实考虑,我们国家正处在转型时期,这个转型时期可以说从鸦片战争就开始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完成,我认为这个时期从历史和政治逻辑来看,对应的是西方15世纪到19世纪这样一个民族国家的建设时期。当然,这个民族国家不一定是所谓的国民党式的党国,其实早在党制政治出现之前的数百年,民族国家的建设在西方封建制解体之后就轰轰烈烈地搞起来了,从本质性上说,它是一个共和、宪政、民主的国家建设过程。民族国家在西方现代社会大致用了三五百年的时间陆续建立起来,其中英美系的海洋国家比较幸运,法德系的大陆国家相对说来不太幸运,但是无论如何,它们在20世纪初大体完成了这样一个国家建设过程。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西方社会产生了一大批伟大的政治与法律思想家,这批思想家虽然各自的观点互不相同,但他们集中围绕的理论中心,却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在理论思想上构建一个自由、法治、宪政、民主的国家制度。显然,这个国家不同于古代的城邦国家,也不同于封建的旧制度,而是一个新型的市民社会和政治主权相互关联的现代国家。至于如何达到这个现代国家的政治、法律之路径,如何实现这个国家体制内的个人自由,限制专制权力,创造国民财富,维护社会秩序,扩展国际空间,等等,这些问题又与各个现代国家的民族传统、文化认同、地缘环境、经济状况、政治意识,甚至与伟大人物的个人特性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思想体系、价值主张和理论谱系,与此相关的也就有了后来的所谓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共产主义等左中右之符号化的理论标签,但这一切都属于现代国家的议题,是这个中心议题在各个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的本于自己之特性的不同表述,是西方现代社会五百年转型时期的不同理论成果。
但是,对应于西方转型时期的光辉灿烂的思想,反观当今中国的学术思想状况,我感到一种忧虑,本来我们国家的转型时期是需要好好研究、学习和借鉴西方历史的理论思想成果,为我们度过历史三峡提供建设性的理论资源,然而令人痛惜的是,目前这一建设性的思想梳理、理论研读和中国化的引入不但没有得到落实,反而处于危机之中。我们看到,这种成熟的建设性的致力于自由民族国家的理论工作在我们的学术思想中不但没有确立起一个主导性的地位,相反,在最近几年的思想潮流中,一些所谓的西方新思想、新理论正在被盲目引进和崇拜,正在颠覆我们的建设性理论努力。我们前一段有施特劳斯热、有卡尔·施米特热、有社群主义热,很快又会有共和主义热,等等,这些不同的思想流派可以说是源源不断地传播到中国来,这在纯学术领域说来倒也是一件好事,这些东西确实对于我们的研究、学习西方思想的丰富性、多元性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我又觉得这些值得我们警惕,因为在这诸多的思想潮流中,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对手,就是自由主义,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反对自由主义。当然,自由主义是一个普泛的词,可以是古典自由主义,也可以是现代自由主义,可以是自由主义的政治、法律理论,也可以是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理论,等等。批判自由主义,这在西方现代思想中并不新鲜,因为西方社会已经到了一个所谓的后现代时期,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市场经济的很多弊端也都出现了,权利泛滥、道德沦丧的情况也日渐突出,因此在西方的语境下,出现了施特劳斯、社群主义回归古典时代的对公平、美德的诉求,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后现代主义、左派激进主义。我们看到,在当今西方的学术思想界,自由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面对着来自前后左右两种路径的夹击,一种是来自古代思想的保守主义的攻击,还有一种是来自后现代思想的激进左派的攻击,它们虽然理论主张不同,价值取向各异,但在攻击自由民主制度、瓦解现代民族国家方面却是一致的,它们共同发起了对西方从15世纪到19世纪乃至20世纪所形成的国家制度和国际秩序以及论证它们的自由主义政治、法律、经济与文化理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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