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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主持开设这门课程?——《西方法政哲学演讲录》导言

  我们知道,西方的古希腊罗马时期产生了一大批综合性的思想家,后来到了文艺复兴前后,又产生了新一轮充满思想原创力的思想家,我觉得这些思想家的产生与当时社会的伟大转型和学术体制的深刻变迁有着密切的关联。目前,我国也处在这样一个转型时期,但是我们的学术体制和学科分类过早地进入了社会稳定时期的正规体系,知识分工日趋细化,教育模式预先定型,学科之间森严壁垒。同学们的学科专业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从开始就已经确定下来,所学的知识越来越专精和细深,但同时也越来越狭窄和片面。是的,这种学科体系是可以培养出一些优秀的专家人才的,它们能够与现行的西方教学体系相融洽,在学科知识方面可以并行无碍地与之对接。但是问题在于,我们培养的专家学者由于缺乏本于自己国家发展的问题冲动,所以只能是作为专家,很难有思想性的提升,而且对于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大多也是南橘北枳,以至于出现机械、教条地克隆、移植西方知识之弊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一个主要原因是我们的时代不仅需要专家,更需要思想家,或者说有独立思考力的专家。我们处于一个转型时期,这个时期即便在西方社会,也是造就出了思想性的专家人才,他们本于自己各自国家生成发育的问题而催生出了不同学科的系统性的知识体系,也就是说,先要有一个综合的时代,尔后才会有分析的时代。对于中国学术来说,我们恰恰是缺乏这样一个丰厚深沉的综合时代或形而上学时代。自鸦片战争以来,我们基于建设一个自由共和的民族国家的时代课题而催生的综合性思想家和具有独立思考力的专家还相当匮乏,对应于这个自由国家建设的百科全书式的学术建设还远没有完成,为今后各门学科开山立派的真正的大师还寥若晨星,在这样一个底蕴浅薄的学术场域直接嫁接西方当前的各科专业知识体系,其不得要领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令我高兴的是,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能够在民商法、宪法行政法等非常专业的法学学科教学中搞一个交叉学科性的综合学术课程,欢迎我们来讲《西方法政哲学》,把西方17至20世纪的一些伟大思想家们的政治与法律思想系统地介绍过来,开阔学生们的眼界,回应中国当前的问题,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我看来,开设这门课程不单是教授给同学们一些具体的知识,更主要的是通过这门课让同学们感受到一种有关法政事务的思想,即一个综合性的关于社会秩序和制度建设的深层机制以及内在正当性问题的思考是如何形成的,虽然课程中所讲的是西方近现代的思想家,但他们思考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问题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而且都不是一种单一的现代学科能够完成的,它除了需要综合性的知识谱系、形而上的关切,更需要秉有把学术研究视为一种志业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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