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首先是一个依法收税的机关——访世界税法协会会长(ITLA)、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五)
赵国君
【关键词】税收法治;法治社会
【全文】
赵国君:法治的理念、立法制度确立后,就是执行的问题了,税务机关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刘剑文:我们过去过分强调税务机关的征税职能,过分强调国家的征税权,有一种特别强调国家权力的口吻。在现代社会里,税务机关是什么样子的呢?这就涉及到对税务机关怎么定位、定性的问题了。很多人说,税务机关就是一个收税的机关,说得不全面,我觉得,税务机关首先是一个依法收税的机关。
我们要强调依法收税,因为只有依法收税,在这个过程中,它才能更好的保护纳税人权利。
赵国君: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赫然写着“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标语,可见税务机关现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刘剑文:税务机关这些年来的确变化不小,法治意识在提高。但说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我还是有一点意见,我认为,正确说法应该是“聚财为民,执法为国”,恰恰应该倒过来!
税收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聚财的目的绝不是虚幻地为了国家,或者如某些人错误地理解的“政府”,恰恰是为纳税人自己交税,所以,税务机关聚财也是为纳税人,至于执法,如果不依法,不遵循法律程序,坏的是秩序,是规则,乱得恰恰是我们每个人所组成的社会,也就是整个国家,所以说,执法才是为了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啊!
赵国君:这个说法很新颖,核心还是法治精神,突显了政府责任和纳税人的权利意识,非常好。
刘剑文:所以,税务机关应该向依法征税,为纳税人服务转化。因为税务机关是一个最容易侵犯纳税人权利的机关,又是一个最容易保护纳税人的机关。所以,我们强调税务机关应该依法收税,要依照我们现行法律,这也涉及到我们对税法的一种理解。
税务机关要定位,首先应该是一个依法征税的机关,不仅是收税的机关,而且要依法收税,这符合我们所讲的法治国家,也符合我们所讲的依法治税的理念。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然要限制政府的征税权。在西方很多国家,税务机关的官员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法律院校,而在我们国家, 95%以上的税务官员都是来自于财经院校,这是很不同的一点,也很能够说明问题。
在我们这样一个从效率观向公平化转变的社会里,需要大量的法律,否则我们的依法征税就成了一句空话。但仅有法律还不够,还需要有法治观念很强的机关去执行,税务机关就是这样是一个依法征税并为纳税人服务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