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见官有多难——真实故事的虚拟展示之十二
司马当
【关键词】行政诉讼;民告官
【全文】
在虚拟省司法厅准备处罚子虚律师的时候,子虚律师曾给虚拟省司法厅厅长写信,要求司法厅长抽出一点儿时间接待自己,他要当面向厅长反映律师执业的艰辛,并就自己的行为不存在向法官行贿的问题从法律上向厅长说明。然而厅长拒不接见。当子虚律师第二次写信再次要求厅长接见,并举出温家宝总理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接见进京送苹果农民的动人事例时,司法厅长竟有些生气,认为子虚律师是在威胁他,弄得好象子虚律师要求他接见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刺杀他似的。
在司法部行政复议处,当子虚律师讲述了自己两次要求见厅长未果的经历时,行政复议处的同志十分不能理解:厅长接见一下律师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子虚律师说,自己除了在电视上,从未见过正厅级以上的长官,如果说原来要求厅长接见自己是为了向厅长陈述律师的委屈和困惑的话,现在他想见厅长则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一个正厅级长官的敬仰之情。
我们国家从原来的民不能告官、不敢告官到民可以告官、敢于告官,再到今天的民可以要求见官,已有了很大程度地进步。而尚有不少行政长官还不能适应这种进步,他以为官就是高高在上的大老爷,与民平起平坐有失身份,完全忘了自己在入党宣誓时都说了些什么,完全不知道“公仆”为何物。
进入2007年以来,浙江、江苏、山东、吉林等先进的省份都开始把各级行政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当作一项公务和自觉行动,他们已经认识到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坐在被告席上,既是对原告的尊重、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精神的尊重,也反映了政府对依法行政和政治文明更深层次的思考和理解。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很多地方,一些“民告官”的案件因行政长官亲自到庭,主动介入,使矛盾得到了及时化解,不少行政案件的原告和被告的行政长官在法庭上沟通后,握手言和,当庭撤诉,使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日渐和谐。
然而还有不少诸如虚拟省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还羞于当被告,甚至一听说哪个“刁民”敢告自己,不是马上从法律上去检讨自己有无行政过错,而是不择手段地去对“刁民”打击报复,有的地方甚至能“诛连九族”,更别提让他们的行政长官出庭应诉,让民见官了。在这里,行政诉讼仍然是让法官尴尬、法律蒙羞的事。
“在中国目前的具体情况下,让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确有其必要和合理之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说“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将是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制度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作用的重要措施之一,工作繁忙的首长亲自出庭应诉,虽然要花费时间和精力,但回报也是极为丰富的,也许这就是中国国情的特点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