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之乱”说明了什么?
张琼方;李锦霞
【全文】
2007年1月13日和3月4日出版的《经济观察报》先后刊登了该报记者吴丽娟的两篇报道——《谁杀死了安科》、《安科衰落谜底揭晓--重庆智润有话说》,
连续报道了国内医疗器械的开山者、深圳知名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的新控股股东与管理层矛盾重重、公司生产经营停顿、大部分员工集体离职、银行催债等等乱象。一时之间,安科公司呈现迅速走向衰落的迹象。报道称:“面对这个医疗器械领头羊今日的窘境,全行业叹息不已”!看罢这两篇报道,笔者惋惜之余,深深感觉到“安科之乱”又怎一个“乱”字了得:股权之乱!监督之乱!治理之乱!管理之乱!公司实务中可能会出现的主要问题都在安科公司集中体现出来。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呢?安科真乱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吗?本文站在公司治理的角度,试对安科公司的乱象进行分析,探寻答案:
公司所有者严重缺位
从《经济观察报》的两篇报道和安科公司原大股东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健公司)2005年8月31日发布的《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中科健公告),笔者了解了安科公司股权结构的演变过程:安科公司是由中科健公司与美国安拿逻辑公司(ANAOLOGIC,以下简称美国安拿公司)共同投资,于1986年12月31日在深圳注册成立的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时双方出资比例各为50%;经几次增资扩股后,至2000年10月,安科公司新增四家公司为股东,并完成股份制改造,股权结构变为:中科健公司、美国安拿公司各持有安科公司44.645%股权,深圳市思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杰公司”)5.35%,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雄公司)1.61%,其余两家公司合计3.75%;2005年5月中科健公司将其持有的安科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思杰公司后,安科公司股权结构变为:思杰公司49.995%(加上智雄公司委托持股,思杰公司实际持股51.605%),美国安拿公司44.645%,其余两家公司合计3.75%;另据报道,思杰公司在收购中科健持有的安科公司股份前,重庆智润集团已通过收购思杰公司60%的股权取得了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从安科公司多次的股权变更过程我们不难发现,美国安拿公司从安科公司最初的两个股权均等的股东之一到现在,仍持有安科公司股权44.645%。从持股比例上讲,该公司无疑应是安科公司举足轻重的大股东之一;从常理来说,作为一个公司的大股东,要么自己直接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要么委托代理人经营,通过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剩余控制权进行分配,使作为代理人的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受到有效监督和制衡,使代理者基本不背离股东的利益。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大股东都必然会有监督、控制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令人奇怪的是,上述两篇报道和中科健的公告中均未提及美国安拿公司作为安科公司的大股东应有的监督作为。两篇报道中只提及:“美国安拿公司是美国一家高技术医疗器械半成品制造商,并不参与安科管理”、“美国安拿公司是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从1992-1994年,安科的赢利足以让安拿公司收回投资,但从1997年以来,安拿公司近10年再也没有从安科得到分红”、“安科管理层和美国安拿公司发生严重分歧,美方已停止向安科供应主要配件”。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美国安拿公司虽然始终是安科公司的大股东,但其作为安科公司的终极所有者并没有对安科公司的剩余控制权的安排作出任何意思表示。作为真正的所有者只是徒有其名,既不行使所有者应有的参与管理和选任、监督管理者的权利、也不行使重大问题决策权及对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权, 这是典型的所有者缺位。这种所有者缺位现象对于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安拿公司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同样,在2005年5月27日前,作为安科公司另一大股东的中科健公司似乎也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虽然中科健公司向安科公司派出了董事出任安科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但似乎也没有行使监督安科公司管理者的权利,有的只是利用安科公司为中科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智雄公司提供担保,并且在“公司多年以来并未从安科公司取得投资权益”(中科健公司公告)的情况下,以追求投资利益最大化的中科健公司股东竟也看不出采取了何种应有的监督行动。既然多年未从安科公司取得投资权益,那么中科健公司为什么不行使对安科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权以查清原因?为什么不更换经营管理者以使安科公司改变现状?真不知中科健公司的广大投资者们看到中科健公司的这段公告时会作何感想!从这个意义上讲,中科健公司也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