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传来国际丑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因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被撤销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率领的由办公室副主任叶彬及下属县市的检察长共10人组成的“公务考察团”抵达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将开始芬兰、瑞典、挪威等5个国家,8个城市的旅游。在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芬兰边防局官员发现其所提交的芬兰司法部开具的邀请函系属伪造,当即拒绝入境,第二天“公务考察团”被遣送回国。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官员借公务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尉然成风。他们随便巧立个名目,就可以慷国家之慨,自己不花一分钱,到海外游山玩水,看尽西洋景。 让人吃惊的是,中国堂堂的检察官大人们竟然持伪造的邀请函出国“考察公务”。在外国人面前丢脸,怎么连老祖宗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训诫也抛到了九宵云外?一叶而知秋,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我们的政府信用度通过一件事使可以窥视其全貌。
政府及其官员在参与民事交易法律关系时,本应作为平等的交易主体,公平交易,但是由于某些政府及其官员特权思想严重,不守信用。曾有报道,某县政府的公车在附近的汽车修理铺经常修车,不但欠款不还,而且汽修铺上门收账时,还强词夺理地不认账,结果使汽修铺子的经营难以为继;某乡镇的干部因经常在附近的餐馆就餐,掛账不清偿,使该餐馆因资金难以周转而倒闭;甚至有些法院欠承建单位巨额工程款,久拖不还,当事人控告无门……。更可恶的是某些腐败分子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致使有劣迹的干部“带病提拔”等等。
于是,曾几何时,我们的政策、法律,我们的政府及其官员深深陷入信用危机,老百姓要到政府部门办事,无论大事或小事,不分巨细,都要托关系找门路,当事人打官司首先要找与法官有关系的律师担任代理人,这说明群众对法律、政策和行政管理机制和司法的公正性极度地不信任,转而寻求潜规则的保护,然而按潜规则办事的效果,又会极大地冲击和破坏正式的法律和政策规则,政府和社会的信用愈加恶化,循环往复,贻害无穷。
我国曾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新中国成立之后又搞了40多年的计划经济,未曾有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所以商品经济不发达,全社会普遍缺乏商品经济的理念,信用意识淡薄。虽然中国大地几千年的灿烂文化和古代文明所孕育的中华民族并不缺少诚实和善良的优秀品格,但这终究未能在商品经济的实践中被提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业道德准则。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商人见利忘义”,“无商不奸”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250多年前,孟德斯鸠在论及中国时就曾提到:“每个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重秤,一种是卖出用的轻秤,一种是准确的秤,这是和那些对他有戒备的人们交易时用的。”( 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16页。)令人遗憾的是,孟氏所言的这种现象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屡见不鲜。在一个诚信意识普遍缺乏的社会中大规模地发展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场引发信用危机。而且商品经济发展越早越发达地区,越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行为越严重。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坑蒙拐骗行为猖獗。信用危机的重灾区潮汕地区,因失信造成投资环境恶化,导致数千家企业迁出该地区,全国有18个地区向所属企业发出通知提出不和汕头做生意,结果2001年汕头经济特区GDP出现了2.5%的负增长,潮阳的负增长率则高达21%。(参见宁平:《汕头:信用危机后的反思与希望》,《中国经营报》2002年4月29日,第3版。)这是信用运动规律的必然结果,“当不信任代替了信任的时候,破产和恐慌本身会造成更多的破产和恐慌。这种商业暴风雨往往横扫一切,破坏性极大。暴风雨过后,是一片寂静,寂静得叫人透不过气。”([英]马歇尔著:《货币信用与商业》,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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