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法律史论集》编者言
侯欣一
【全文】
出版一本以南开大学法史学科同仁作品为主的学术年刊,支撑和记载南开大学法史学科的成长和过程,这不仅是学术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我来到南开之后持续时间最久的梦想。在南开大学法学院和南开大学出版社的帮助下,这个梦想现在终于可以实现了。
南开大学法史学科起步于1980年。
在中国为数不多的几所办学时间相对较长的名校中,南开大学可能是唯一一所创办法学学科较晚的学校。尽管在南开大学前几十年的办校经历中曾有过诸如徐漠、梅汝噢等法学大家,甚至还有张金鉴等法史名家在此执教的记载;也曾有过南开教授出任中国至今为止真正著名的大学——西南联大法商学院院长的光荣,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南开办过政治学、办过商学、办过经济学,却一直未曾办过法学。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以服务中国为宗旨、秉承“文以治国,商以富国,理以强国”办学理念的南开大学从“文革”的浩劫中一身疲惫,满目伤痕地走出之后,似乎对“何以安邦治国?”的命题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文以治国”固然不错,可毕竟过于空泛,看来唯有“以法治国”才是正道。于是,即是出于对国家与民族的责任,更是出于对社会秩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向往,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南开大学表现出了对创办法学学科的强烈愿望。这种愿望得到了原国家教委的支持。从1980年起在学科建设上一直处于“无法无天”(无法学和天文学)的南开大学有幸与复旦大学等国内最重要的八所综合大学一起成了新时期首批恢复和新办法学的单位之一,招收了历史上第一届法科学生,同时也从社会上招考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批法学教师。
1980年,这是所有南开法学人都该记住的年份。从这一年开始,61岁的南开大学终于有了自己的法学学科。与此同时,在法学人才储备上一穷二白的南开法学也开始迈出了创建法史学科的艰难步伐。必须提及的是在南开大学所招考的第一批18名专业教师中就包括了从事法史教学的尹序庭和王宗华两位先生。
现代社会中的任何一所大学,特别是综合大学都无法回避法学的诱惑,但并非所有法学院系的掌门人都能懂得法史学科对整个法学学科的意义。而南开法学从起步的那一天起,就显示出了对法史学科的重视。因而,我们必须感谢南开法学系的最初决策者们,是你们的远见为南开法史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哪些热爱学术、喜欢刨根问底,同时又较为清高的学者们的提供了一块新的施展才华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