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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协会学会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第三,改进领导体制,进一步密切党与各类协会学会的联系,巩固党在协会学会中的组织基础。科学的领导体制对于密切党与协会学会的联系至关重要。要认真落实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围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的领导体制,加大与各类协会学会联系力度。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党委宣传部和政府民政部门都要召开各类协会学会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明确任务,把党和政府关于协会学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二要分工负责,形成党委、政府授权管理各类协会学会的工作机制。党委可责成有关群团组织负责联系学术型社团,加大对学术型社团指导力度;政府可责成有关厅局负责联系经济、金融、法律服务,各类协会学会的主管部门应当担负起管理责任,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三要加强管理,不断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的行为。按照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民政部门要制定符合各类协会学会实际的绩效考评体系,由各类协会学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所属协会学会开展量化评估,引导他们按照党的主张,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活动,使各类协会学会真正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参加者,成为党充分依靠的执政基础。
  第四,制定符合不同类型协会学会实际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巩固党执政基础的政策基础。协会学会类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在制定管理各类协会学会的政策法规中,不能采取一种模式,一种政策,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一要制定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组织政策。对经济、金融、法律服务类社团可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市场的办法来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二要制定协会学会向政府购买服务的经济政策。政府要在公共财政范围内对协会学会从事的公益事业给予财力投入。对学术型社团要采取项目牵动,课题带动的方针,对党和国家需要研究的课题予以资金支持,引导他们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三要制定符合不同类型协会学会需要的法律法规。要在现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社会团体法》,出台《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类协会学会的宗旨、性质、权利与义务,规范各类协会学会的行为,确保协会学会的发展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四、做好协会学会发展与管理工作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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