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打表中的民间法问题
谈萧
【关键词】出租车市场;价格管制;民间法
【全文】
今天在和几位朋友聊天时阐述我的经济自由和个人主义思想时,谈到我反对一切形式的政府价格管制,有位朋友以普遍的出租车价格管制为例要我做出解释(我没有国外生活经历,不知全球范围内出租车价格管制是否普遍,但在中国大陆是普遍的。不过在中国农村、许多县城乃至一些大城市大量存在的“摩的”,是没有价格管制的。在武汉,曾经有一种被称为“麻木”的三轮摩托车“的士”,运营10余年,遍布大街小巷,极大地方便了武汉市民的出行——但后来被政府以危害交通安全的名义取缔,也是没有价格管制的。据我的观察,这种穷人打的“摩的”,虽然普遍没有价格管制,但的确运营得非常好。)。当时我从自由市场理论出发,毫不犹豫地说这种价格管制是没有必要的。即使一定要我论证这种管制的必要性,我也只能从信息经济学出发,认为是由于消费者在与出租车经营者谈判时处于信息弱势,需要借助政府这个代理机构(agency)来与出租车经营者谈判确定价格,但是这个价格也是谈判确定的,必须符合供求定律,如果政府强制规定不符合市场供求机制的价格,是很难得到执行的,或者说,出租车经营者在政府定价低于市场价时,也会通过各种途径与政府(消费者的代表)重新协商价格,使其回归到正常的市场价格。所以严格地说,这应该不算是一种价格管制,只不过是政府代替消费者来同经营者谈判确定价格而已。如果个别消费者和经营者不认同这种价格,他们完全可以谈判确定不同于政府定价的价格。因此,如果做这样的经济学解释,这种政府定价算不上是管制。
但是,绝大多数城市政府都规定了出租车的固定价格,并且出租车经营者如果不执行这种价格,还会遭到行政处罚。当然,如果这当中经营者存在欺诈,处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消费者愿意出高价并成交,而事后经营者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从经济学上看,是比较难以理解的。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这种
价格法的执行情况怎么样呢?由于提出这个议题时我们的聊天已经接近尾声,大家似乎已经狠疲惫,故在讨论中没能深入展开。我回来后,仔细搜索了一下自己的经历和记忆,发现在我们城市中,出租车不打表,不执行价格上的国家制定法而执行市场价格的情况比较普遍。
我最近的一次关于出租车经营者不执行
价格法的经历是今年6月底去山东济南在机场上的遭遇。下飞机后,我直奔出租车打车点,第一、二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去山东大学(在市区),司机马上说:我这是新车,价格比一般车要贵。我想新车旧车都一样,就在机场出租车管理员的指引下上了排在第三辆的旧车(其实和前面的车新旧没有多大差别)。上了车之后,司机问完我到哪里之后,就开始骂骂咧咧。我起初还搞不清楚他骂什么,后来经仔细询问才知道,我是被机场管理员强行派给他的。因为在机场候乘客,他们要向机场交一笔管理费,加上机场候乘客成交一单生意的时间比较长,从市区到机场来往往是放空车过来,所以同样的里程,机场一笔生意的成本远比在市区做一笔生意的成本要高。经过计算,到机场候乘客的司机载短途乘客的成本远高于其按打表价格计算的收益,所以他们通常情愿不载客在机场等上好几个小时,就是为了载上一个去济南郊县或者青岛等地的乘客,以实现其利润。如果不是害怕被投诉以及机场管理员的强制安排,他们是不愿意载我这样的短途乘客的(其实济南机场离济南市区远比一般的机场离市区的距离要远,我记得那次到山东大学大约花了130元——这是在我走过的城市中除了兰州之外最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