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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乡镇:如何避免冲击宪法?——为重庆乡镇机构改革支招

撤销乡镇:如何避免冲击宪法?——为重庆乡镇机构改革支招


刘大生


【关键词】纵向机构改革;宪法;变通
【全文】
  有媒体报道,重庆市已经启动旨在取消乡镇一级政府机构的纵向机构改革,具体计划是从目前开始,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乡镇整体转型改革。推进乡镇政府由以前的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计划耗时五至八年,在此期间,乡镇政府不增机构、编制、人员和负担,不搞招商引资、迎来送往,实现乡镇政府人员自然削减。
  第二步,推行乡公所模式。在乡镇政府人员减少至一定程度后,开始撤销乡镇设立区县政府派出机构———乡公所,负责协调区县各部门在乡镇机构的关系,原有的政府职能大部分由区县政府通过各部门在乡镇的下属单位履行。此阶段计划约需时五年。
  第三步,实现乡镇自治。大力倡导农民成立农民协会和专业协会,从而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按市场规律调整农业结构,解除对土地使用、农用生产资料、金融服务等不合理管制,彻底实现改革目标完成乡镇自治。
  重庆市这一改革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计划的出台,对于理论工作者是一个鼓舞。大概在10年前,一些理论工作者,如邓大才、张怀远等人,就开始呼吁撤销乡镇一级的政权机构,现在理论将成为重庆市的事实,理论之花将要结出体制之果,自然是令人高兴的事情。
  这一计划的出台,对于重庆人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福音。在现行体制下,对于大多数国民来说,头上都顶着省、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而重庆人民将来只要顶市、区两级地方政府就可以了,他们的财政供养将会比其他省份低一半左右。重庆在受四川管辖的年代,重庆人民头上也是四级政府,十年前重庆升格为央辖市之时,重庆人民之所以欢欣鼓舞,其原因之一,就是央辖市人民可以少供养一级地方政府。现在,重庆人民将再减少一级地方政府的供养,这就如同当年升格为央辖市一样,是一个不小的福音。
  这一计划的出台,也将促使其他省市加快纵向机构改革,减少政权层级,减轻民众负担,提高地方经济竞争力。因此,这也是全国人民的福音。
  不过,上述改革如何避免法律冲突,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全国性的改革,可以与宪法及法律的变革同时进行,地方性改革则不能与宪法的变革同步进行,因此,一不留神,改革就会变成对宪法的破坏。如何既能顺利推进改革,又能避免违宪后果的产生,需要有关方面既具有很强的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又需要对现行宪法做认真地研究,具有足够的宪法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宪法的政治艺术和工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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