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必须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
1、应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培训与素质的提高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紧跟技术发展的脉搏,了解技术发展的前沿以及走向。更重要的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深刻认识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深刻影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必须意识到其对于一项新技术授予专利到底意味着什么,其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到底会带来什么影响。要做到这些,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以适用技术变革的需要,学习的手段与途径包括自学、进修以及专题讲座等。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中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很多管理机构还停留在信息化的初级阶段,将信息化等同于计算机化、网络化。信息化有着更丰富的内涵,信息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信息化的目的是通过信息化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效率以及管理水平的提升。信息化也意味着知识产权资源的整合,使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能在此基础上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同时也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其他增值服务提供基础。
(三)、与其他政府机构建立协作机制
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知识产权是如此重要,因而对于知识产权的良好管理并不是知识产权行政机构一个部门的职责,其它的国家机关有义务协助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没有其他机构的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是不可能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要有效的发挥自己的行政管理工作,必须与海关、商务部、科技部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国虽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机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但是遗憾的是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似乎并不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占主导地位。知识产权是一个技术性相对较强的领域,需要专门的人才进行管理,而国家知识产权局正是这方面人才的聚集地。
(四)、与非政府机构建立协作关系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技术变革非常剧烈的时代,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人才资源不可能对跟踪与认知每一个技术发展与进步,因而需求外部的支援就成为其必然的选择。知识产权机构必须与国内相关技术机构保持协作。就合作的方式而言,可以选择如下:一为外包。当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遇到技术难题时,可以向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咨询。二是与一些科研组织、大学以及非政府机构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由这些机构定期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同时,知识产权机构也可以就个别问题向其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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