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郎咸平的普通法体验”与“common sense”的法律地位

“郎咸平的普通法体验”与“common sense”的法律地位


common sense and common law, by Dr. Yanliang Wei


魏衍亮


【摘要】郎咸平在一些演讲中,提到自己在美国法院的一点阅历和体验。有些人根据这些演讲,批评郎咸平,说郎的法律素养太低,把美国陪审团说成只有白痴、痞子才能入选,说郎根本不了解什么是普通法,什么是判例法。
【关键词】郎咸平;普通法
【全文】
  郎咸平在一些演讲中,提到自己在美国法院的一点阅历和体验。有些人根据这些演讲,批评郎咸平,说郎的法律素养太低,把美国陪审团说成只有白痴、痞子才能入选,说郎根本不了解什么是普通法,什么是判例法。做出这个批评的人,我看他们的文章,觉得逻辑清晰,说理严密,好像最棒。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绝顶聪明的大笨蛋。他们在一个毫无前途的向度上进行艰深、复杂的探索和论证。我看,批评郎咸平的那些法学专家基本上都是这类人。
  还有一个荒谬的地方,这些人绝顶自卑,还蒙蔽和作践自己,轻侮自己的父母和兄妹。为什么?这些人在认知和理念上不相信作为普通人的自己、自己的父母兄妹能够凭借自己的common sense判决案件,也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和资格,尤其有必要分享司法权,而是把自己和家人的命运完全托付给有法官身份的一群笨蛋。
  在很多行业,有不少蒙蔽、作践自己的人。例如,在官场,有些人在任的时候,把民间的一些机会与潜能都通过严密的公法条例剥夺、压抑了。他们觉得这么做非常刺激,好玩,满足得不行。自己退休以后,本来自己最有条件利用那些机会,发挥那些潜能的,结果自己作茧自缚,成了毫无作为的退休老头,又像其他老百姓一样,被在任的官员像狗一样摆弄和欺压。
  这些人还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和利益,他们有必要支持老百姓分享司法权。这一点太重要了。想想看,一个人一生平均要遭遇三次刑事犯罪,其中一次是人身犯罪。一个人一生要跨越的民事法律陷阱成百上千。这就是我们的宿命。如果我们把我们自己的命运完全托付给有法官身份的人,这岂不是相当可怕。不要轻视那些整天打麻将的痞子,不要轻视那些整天种菜的文盲。他们是普通人,common sense就在他们那里,他们可以充当我们的裁判;法官是精英,反而可能没有common sense,甚至连庸俗的良知也没有,连说真话的勇气也没有。普通法的真谛就是用common sense判决案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