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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利战”跟踪报告

  27/3 US Gateway Inc. HP Inc. 计算机硬件方面的6项专利 起诉侵权
  28/3 US Intel、Dell MicroUnity System Engineering 多媒体计算技术专利 起诉侵权
  29/3 US Pay By Touch Co. Excel Innovations, Inc. 18项无凭证的生物统计学式付款方法专利 被告要求法院驳回起诉的请求被拒绝
  30/3 US Texas Instruments Inc. Qualcomm Inc. CDMA手机芯片专利 被告要求法院驳回起诉的请求被拒绝
  31/3 US Hillenbrand Industries, Inc., Hill-Rom Services, Inc.,Hill-Rom Company, Visonic Technologies Ltd. Versus Technology Inc. 4项被动定位系统专利 起诉侵权
  32/3 US Sony Ltd. Kodak Ltd. 10项数字图像、Video的压缩和保存技术专利 起诉侵权
  33/3 US Nobel Biocare USA, Inc. Zimmer Inc. 牙托专利 裁定不侵权
  34/3 US Amazon.com, Ingram Industries, Inc., Lightning Source, Inc. On Demand Machine Corp. 1995年获得授权的机械专利 裁定侵权
  35/3 US Microsoft Inc. Eolas Corp. 把互动元素插入Web网页的技术专利 裁定专利无效
  36/3 US Microsoft Inc. AT&T Corp. 人声互联网传输加速技术专利 起诉侵权
  37/3 US Hallmark Cards Inc. Group One Inc. 丝带卷绕机械专利 专利被判无效
  38/3 US Carlson Marketing Group Inc. Meridian Enterprises Inc. 发卡式激励方法专利 裁定侵权
  四、专利战阶段已经结束了吗
  为了研究专利战趋势,美国AMD公司的专利律师Keith E. Witek 做了图(二)中的统计分析。在这个图中,横座标表示年份。左边的纵座标表征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每年授权的专利数量(单位是千件)。图中总体居上的曲线记录了专利数量的变迁。右边的纵座标表征美国关税与专利上诉法院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图中总体居下的曲线记录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变迁。他对两组曲线的分析如下:在1954年前,两组曲线都在很慢地爬升。由于专利部署、知识产权诉讼增长缓慢,这个阶段属于休眠期。从1954年到1974年,专利部署曲线开始迅速爬升。知识产权诉讼的增长则相对平缓。他把这个阶段叫做军备竞赛期。从1974年到1998年,两组曲线都呈急剧爬升的态势。他把这个阶段叫做知识产权战争期。1998年到2000,专利部署曲线继续迅速爬升。但是,诉讼曲线开始急剧下滑。他说,诉讼减少的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厂商发现,通过交互授权的方式使用专利要比互相攻击好。他把这个阶段叫做企业合作期。Keith E. Witek律师认为,按照他的统计方法,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数据也能生成类似的四期演变图。因此,他说,“专利战阶段已经成为历史了。世界已经进入企业合作阶段。……我们AMD公司不是来中国打专利战的,而是寻求合作机会的。”
  图(二)美国专利斗争史
  笔者认为,Keith E. Witek先生的分析图并不准确。第一,用知识产权诉讼数据来解释专利战,这不合适。第二,美国专利诉讼打到CCPA和CAFC的仅占少数。历年打到这个层次的案件比例差别很大。第三,美国专利上诉案件曾经长期由各大巡回区上诉法院受理。抛除这些案件,仅仅统计CCPA和CAFC的受案量,这会导致极大的误差。第四,其他统计指标对描述专利战的发展趋势也有同样强的说服力。这些指标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例如,我们统计了由专利攻击(主要是各个审级的专利诉讼)产生的裁决赔偿金、和解专利费逐案分布。通过图(三),我们发现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案件数在1996年至2002年之间总体上呈上升趋势。通过下图(四)我们发现,图(三)中的案件的总金额也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图(三)1996年至2002年,美国专利许可费超过一亿美元的案件数
  
  图(四)1996年至2002年,美国专利许可费超过一亿美元的案件数总金额
  第五,Keith E. Witek先生所说的企业合作主要是指相互有专利把柄的企业之间不打专利战,而是相互签发许可证了。实际上,这种情况在大多数产业领域很难出现。两企业恰好彼此有专利筹码可以交换的情况在容易出现技术标准的电子信息产业相对多一些。但是,这个行业中彼此有专利把柄的企业之间的专利战没有减少的趋势。最近两年,这个行业中的大企业之间的攻杀似乎大大增加了,而且攻击规模和力度非常之大。Keith E. Witek先生的统计显然过于简单了。第六,1998年到2000年的时间跨度太短。根据短短两三年中几个最简单的数据指标,我们很难判定专利战阶段已经终结了。第七,日本、韩国的情况可能和Keith E. Witek先生的评估正好相反。最近几年,卷入专利战的日韩企业大大增加了。第八,Keith E. Witek先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演讲是有备而来。他要服从其公司的商业利益。他几次三番强调AMD在北京新成立中国总部的目的是和中国企业合作,而不像有些跨国企业那样是来打专利战,来攻击中国企业。他用图(二)提出一个专利战阶段已经终结的断言,这就为他宣扬的AMD来华目的提供了宏观背景上的合理性、必然性。作为AMD的商业信使,他只需要按照利己动机打动听众,而不需要讲出一个客观事实。即使他不会故意遴选分析数据,或者故意扭曲分析结论,他随便用几个简单的数据指标支持一下他愿意说出的结论也毫不困难。
  因此,我们尚不能根据Keith E. Witek先生的演讲,轻信美国的专利战阶段已经终结。我们对建设中的西方电子案例库的统计分析结论将有助于我们澄清事实,从宏观上对国外的专利斗争形势有一个基本正确的把握。
  五、专利制度的灵魂是专利攻击吗
  在美国法院的全部专利侵权诉讼中,大约46%的被告能够通过“反诉专利无效”击败原告。有人认为,就这46%的案件而言,由于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下文简称USPTO)没有把握好专利审查的质量,所以与这些案件有关的全部专利部署和专利诉讼活动都属于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剩余的54%的案件中,很多诉讼会被法院宣告不予受理,或者宣告不侵权。这样,又有一些侵权诉讼浪费了美国的司法成本。在美国的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人胜诉的比率远远低于50%。其他西方国家的情况与此基本类似。因此,很多人主张专利攻击总体上是一种资源浪费,有的甚至主张废除专利制度。 
  笔者认为,表面上无效率或者低效率的专利攻击可能最终产生促进社会效率的结果。例如,德国发明人Andreas Pavel在英国法院控告Sony的Walkman随身听专利侵权的案子最后以专利被无效落下帷幕。英国法院为此耗费了近100万英镑的司法成本。尽管发明人的专利被无效掉了,但是Sony仍然向该发明人支付了数百万欧元,以换取发明人不在其他国家继续控告Sony的承诺。一项被无效的专利尚可对Sony构成如此之大的骚扰与震慑,这种态势会激励Sony的专利工程师更积极、更仔细地检索和阅读专利文献,以杜绝重复研究,规避侵权风险。这样,Sony公司的研发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其为此避免的研发浪费可能远不止100万英镑。
  实际上,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大企业通过律师函向中小企业征收专利费的事例远远多于后者向前者征收专利费的事例。在收费谈判方面,大企业往往拥有压倒性的资源优势。很多中小企业往往愿意接受大企业的专利收费要求,而不愿意在得不偿失的法律程序中向职能部门“讨个说法”。例如,上表(一)的第一个案例中,被告的CEO说自己的公司肯定没有侵权;之所以应原告的请求支付专利使用费,这是因为打侵权官司对自己的公司得不偿失。因此,大企业对没有专利筹码的中小企业发动的专利攻击将呈现一边倒的态势——未等专利战开打,中小企业就主动臣服了。 这种情况下,专利战往往不会发生。
  就专利诉讼而言,情况正好相反。总体上,在诉讼领域,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对大企业发动的专利攻击远远多于后者对前者的专利攻击。
  多数情况下,人们会以为攻击大企业的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属于杀富济贫的敲诈者。这种敲诈活动可能有很多,但是对一切类似案件都仅仅作出这一种道德判断是不适当的。把专利攻击当作一种非道德(amoral)的经营安排,然后客观地分析其主流的社会效果,这可能引导我们对专利攻击采取一种更加宽容的态度。例如,很多人可能倾向于认为控告Microsoft专利侵权的诉讼中,Eolas这个仅有一人的小公司是一个敲诈者。 在控告AOL等美国28家网络公司的超级链接专利侵权诉讼中,BT公司似乎也扮演了类似的角色。在这两个诉讼中,法院已经宣告相关的专利无效。实际上,这两个诉讼涉及到的技术都是自然人或者小公司发明的。这些技术在改变人类生活方面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由于上述两个诉讼中的原告没有在适当的时间,用适当的方式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已经被法院宣告进入公有领域。尽管“敲诈者”都失败了,但是大企业的专利部署漏洞也在这两个诉讼中暴露无遗。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可能在核心空白点上用专利击中大企业要害的事实在这两个案子中得到了确证。这种信号能鼓励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在新技术领域开拓创新。这可能是上述案例产生的主流社会效果。
  有些时候,人们会以为攻击大企业的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属于刻意的骚扰者。例如,2001年至今,Microsoft公司曾经被数十家中小企业的专利侵权指控所骚扰。它不但被Priceline.com以互联网反向拍卖方法专利起诉侵权,还被Network Commerce公司以“在互联网上销售软件、数字音乐和数字Video的方法专利”起诉侵权。 无论这两个案子的原告是否系骚扰者,我们得承认一个事实:在用侵权诉讼这种最激烈的专利攻击活动赋予一种最新的方法专利——电子商务方法专利以执行力方面,上述两家中小企业充当了开拓者的角色。它们发动的诉讼有助于人们把电子商务方法创新活动纳入一个私有的、公开的、规范的、有秩序的专利体系,使之不再继续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竞争状态。这样,电子商务产业就会循着一个良性的、高效率的组织架构向前发展,而不会出现大家都抄袭、模仿老方法所带来的恶性竞争局面。这可能是上述案例产生的主流社会效果。
  实际上,中小企业在专利攻击中击败大企业的情况很常见。其在业界会产生良好的影响。例如,2000年8月1日,英国一审法院裁定著名的Affymetrix生物芯片公司侵犯了英国牛津基因技术公司的专利。专利权人对Incyte基因组公司、Agilent技术公司索取专利费的专利攻势也取得了成功。在美国法院,该公司对“侵权人”发动了更猛烈的专利攻势。它根据相同技术主题下的美国专利,请求被告赔偿约3亿美元。英国牛津基因技术公司在专利攻击方面取得的成就极大地激励了中小基因技术公司的发展。再例如,SPX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ImagExpo GmbH曾经对Microsoft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后者已经更新的Net meeting软件侵犯了自己的专利,要求法院签发永久禁令并判被告赔偿6000万美元。最后,软件巨人请求和解,并支付了巨额的专利使用费。2004年的另一起和解案件中,Microsoft决定赔偿InterTrust技术公司4.4亿美元,以解决双方拖延了三年之久的专利侵权诉讼。 这两个关于软件专利的案子极大地鼓舞了中小软件企业的创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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