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探析
王潜
【摘要】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现代劳动用工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与
劳动法相比
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制度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并有了很大的突破,扩大了适用范围。本文笔者通过研究我国的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进行了总结。笔者归纳出了过错解约、协议解约、无过错解约、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定终止、其它原因等七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以便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司法机关、执法机构等能够更好的理解和适用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制度。
【关键词】经济补偿;过错解约;无过错解约;经济性裁员;合同终止
【全文】
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现代劳动用工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已经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下面笔者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进行了整理和归类,并作出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共分为七大类,十八种情况,下面笔者就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过错解约
过错性解约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反了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劳动者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
38条规定了过错性解约的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条款,或者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已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