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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法散议

  人类的自私残存在于人与动物的交往上。如果人类真正把动物看作是自己的同类,那么世界上的许多行为都应当停止。我们可以说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杀死动物就是残害生命。但在我们还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食物来源的情况下,在我们还没有找到更好的医药试验品的前提下,“残害生命”的事情还会发生。因为人类的生命比动物的生命更重要。动物保护主义者看到了人类的虚伪,但没有找到彻底解决的方法。这是人类的局限,也是人作为动物本能的自然需求。
  兽道主义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给我们的启示就在于,任何理论不能混淆主体假定。如果连主体都搞错,那么这一理论必然是错误的。我们可以呼吁人们不要虐杀动物,甚至可以说通过人对动物的态度来考察人的本性。但在任何时候不能把人这一特殊的动物与其他动物等同起来。如果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连这一点都不明白,那就只好遵守动物园的动物制定的规则了。
  动物福利主义者的困境
  据2003年1月29日的英国《泰晤士报》报道,欧盟近日颁布命令,要求农民必须在猪圈中给小猪“始终”提供“足够的东西以保证小猪能够玩耍或游戏,比如麦秸、干草、木头、锯末、蘑菇混合肥料或者这些东西的混合体等”。英国政府据此宣布,给英国的农民90天的时间准备好这些东西,否则,将被施以1000英镑的罚款,重则将要被监禁3个月。
  《泰晤土报》在报道这一重大消息时,使用了“玩具”的概念。但欧盟委员会的发言人贝亚特•格明德尔随即举行记者招待会称:“我再最最清楚地重申一遍,我们的法令根本不是说什么玩具。”
  不管欧盟官员如何辟谣,这则法制新闻仍然让我感到有趣。在一个以动物为主要食物来源的人类世界里,居然还有这种与动物感同身受,“快乐着你的快乐”的食客。据法案的制定者解释,之所以颁布这样的规则,是为了分散小猪们的注意力,防止他们相互咬尾巴伤害对方。欧盟的这一立法精神看来很得中国古代先贤的真传,因为“仓廪足而知礼节”嘛。只不过这样的法律由作为小猪主人的食客颁布出来,总让人有怪怪的感觉。如果这些立法者真正关心小猪们的生活,不妨将它们从猪圈里释放出来,让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宣泄。何必假惺惺地要求人类为它们提供“玩具”呢?
  看来,欧盟的动物保护专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主体假定问题。如果把小猪当作与人类平等的主体看待,那么现在的这个法案不但搞笑而且有些虚伪了。真正的关心应该是解放它们的肉体,让它们享受到做人的尊严。可惜,欧盟的官员们在没有找到其他替代性食物资源之前是不会这么做的。这不禁让我想起欧盟国家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在北京的遭遇。两位来自欧盟的女子为了抗议在北京举办的动物服饰大赛活动,在天安门广场脱光衣服,举行游行活动。可能是天安门广场的水泥地板太凉,两位动物保护主义者都穿上了鞋子。不想引来一些好事之徒居心叵测的调笑:那鞋子不会是动物皮革吧。看来,即使我们脱下了衣服,赤裸全身,我们仍会不小心掉进将动物当作异类的陷阱,把自己置于动物的主体地位。。几千年的文化都是建立在人类是万物之灵的基础上的,人类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征服其他动物、人类也不断厮杀的过程。我们可以限制乃至阻止人类之间的厮杀,但出于基本的需要,人类还是免不了对其他动物的残害。我们可以善待世界上的动物,譬如给它们提供玩具,但一想到人类的这些活动祁是为了丰富自己的食物,心中不免有些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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