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福利法散议
乔新生
【全文】
兽道主义与以人为本
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饥饿状态,而另一个人长期处于饱食的状态,两人对食物的感觉会不一样。同样道理,如果让一个猴子长期处于又冷又饿的状态,即使不向它注射病菌,它也会死去。据此,动物试验专家提出了动物福利的问题,认为要给动物一定的关怀,让它有一个相对正常的生活环境,能够为医药学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参考数据。随着试验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心理的波动也会对试验产生巨大的影响,于是有些专家提出了关注动物喜怒哀乐的问题,要让动物也有快感,在平时不要虐待动物,在杀死动物的时候不能用残忍手段。所有这些,我把它概括为兽道主义。
之所以不能说是人道主义,是因为兽道主义的行为主体虽然是人,但行为的对象是动物。换句话说,这一主义是建立在人是万物之灵、动物为人所用的基础之上的。兽道主义不把动物当作自己的同类,而仅仅从怎样有利于自己生存的角度思考了人与动物的关系。兽道主义的核心不是把动物当人,而是居高临下,把人当人,把动物当动物,并在此前提下,考虑动物怎样才能有利于人类。打个比方,就像把家里的阿猫阿狗收拾干净,不是让阿猫阿狗成为人,而是让它们在家里随意坐卧不会给主人带来麻烦,出门在外能够让主人感到体面。除此之外,绝对没有让阿猫阿狗成为人的企图或想法。
兽道主义的界限也正在于,把人当作人,把动物当作动物。如果超越了这个界限,把人和动物视为平等的主体,人的所作所为不但虚伪而且可能有害了。笔者不是危言耸听。在我国华中某林区,曾经发生过野猪将农妇逼到屋角,邻居层层请示,最后等到省里下来批示,农妇已经被野猪咬死的惨剧。好事者查阅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发现并没有野生动物攻击人类的时候,人类不能还手的禁止性规定。有人就这个疑问求教于我,我告诉他,如果哪个国家有这样的规定,这个国家的立法者或执法者一定在动物园。只要是人,一定会把人类的生命权看作高于一切的权利。为保护或顾及到了动物的权利,而让人类失去了生存的权利,这样的法律现在没有,今后也不会出现。人们之所以建立保护区,让保护区的居民迁移出来,不是为了动物而剥夺人类的生存权利,恰恰相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保护区的原居民更好地生活,同时也是让动物更好地生活,以便让我们人类今后也能更好地生活。
主体在人,是人道主义与兽道主义的共性。人道主义解决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兽道主义解决的是人与动物的关系,但落脚点仍然是让人生存的更加美好。笔者之所以把人道主义与兽道主义分开,就是担心动物保护主义者简单地套用人类的行为规则,错误地把人与其他动物等同起来,出现了不伦不类的观点。例如,当东北某个虎园老虎咬死饲养员的时候,有人居然提出了处死老虎的动议,认为应该让老虎偿命。这是把人与人交往的规则简单套用在人与动物的关系上的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没有主权在人的观念,如果把人道主义与兽道主义简单地混同,今后还会出现怎样的怪论,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有那么一天,我们必须接受动物园的立法者给我们制定的法律,或者让动物园的执法者规范我们的行为,到那时,才是真正的乾坤颠倒,换了“人间”。